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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常回家看看(第2页)

我不停地摇着胭脂的胳膊,她正聚精会神的对着镜子修眉毛,修眉刀几次都要和它的皮肤做最亲密的接触,她还是一边敷衍的嗯着,一边继续用修眉刀做着危险的动作。

我承认自己没有出息,就是去篮球场边转了一圈,就被某个人漂亮的上篮彻底打败,不可自拔,站在一旁傻看到天黑,才被胭脂强行拽回宿舍,其实我很想再多看一会儿,虽然他已经走了,可是回味原来也是蛮美好的。胭脂这个不识时务的舍友。

“胭脂,我喜欢他。”继续摇。

她一下放下修眉刀,认真的看着我,说了一个字:“追。”

“可是,可是,我没有经验,我也没有资本。”的确,这是事实,我曾经被人怀疑说是LES,因为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对她们喜欢的帅哥做出任何眼冒桃花流口水的的不雅行径。而且我没有淑女装更没有淑女象,一年四季作中性偏男性打扮,男同学都是我哥们,男同学不在的时候,我是女同学们的苦力。总之,我不是男生的幻想更不是女生的假想敌。

胭脂,就不同了。我比较纳闷她为什么能走路时上中下三段分别在不同的方位,男生盯她的眼神,感觉随时都会流鼻血,有的说话磕磕巴巴,有的说话充满自以为很man的假笑声,有的使劲变着花子送礼物。反正都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胭脂说追,那就上呗。

第一回相识

我喜欢的那个人,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记得他打篮球的所有精彩动作,甚至可以模拟出分解动作。胭脂没有叫我分解,她叫我找辆自行车。

那是个下午,我们两个在图书馆后面猫着,胭脂脸上涂了厚厚的防晒霜,自行车在我们**做好了向前冲的准备,目标是他,目的是认识他。

半个时候后,自行车如愿以偿的撞上了他,结果倒在地上的是我,即时跳下车的是胭脂,在旁边不知发生了什么的是他。

第一回结局:我终于认识了他,是在他背我去医务室的路上。胭脂在旁边笑得岔气,回宿舍大肆宣传我的瞄准系数太低方向感其差。

第二回相知

原来他叫卡其,一个叫起来脆脆的名字。

腿好了的我,再三在胭脂面前表达了我要和他约会的想法,尽管他送我进了医务室就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胭脂又是一副敷衍的表情,斜着眼睛打量我的装扮,我穿着一个大黑T—shirt,一条篮球短裤,头发胡乱的绑在一起,整个一日本浪人。走,她说。

等我跟着她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一个很梦幻很粉色的小店门口。她拉着我进去,拿了几件一副叫我换上。对着镜子我还真的认不出自己了,嘿嘿傻笑了几声,荷包鳖进去一大块。

随着去了一个理发店,几个长头发男人围着我,变幻了我的发色,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化学物质,头发变得很直,估计也不会再乱翘了。

晚上,卡其和我坐在学校咖啡屋里,我的扮相让很多兄弟们都没有认出来,让我忍不住想傻笑,可是我记得胭脂的话,只是半低着脑袋半露着牙齿,胭脂说半很重要。

第二回结局:卡其很纳闷的问了我几次,摔个腿人可以变那么多吗?我装傻装累了,喝了太多啤酒不省人事,被他背回宿舍。胭脂说我朽木。

第三回相恋

卡其经常会来找我,上次置备的几件可爱装扮也不适合了,爬山打球的太不方便,还要拼命给兄弟们解释这是哪里来得衣服。

爬山的时候,胭脂说你要装成爬不动的样子,叫他拉你的手。结果我一路领先,企图等他爬不上来的时候拉他的手,可是没有得逞。

打球的时候,我充当啦啦队,胭脂说我只需要在一边很淑女的对着卡其微笑,这样就可以镇住所有垂涎他的女生。结果我指挥球赛的声音和无法控制的尖叫镇住场上所有的男生和女生。

还好,卡其没有吓跑,常常捏捏我的鼻子,很成熟的样子,我突然渴望拥抱,他的拥抱。胭脂说我长大了,可是她还说表白是男生的事情。

结局:还好我等到了表白,这个要感谢胭脂,因为她制造了我和一个兄弟之间的绯闻,平时看上去不慌不慢的卡其整个校园的找我,满头大汗的对我说:“做我女朋友吧。“胭脂说在男生表白的时候要矜持,我忘记了,赶紧使劲点头,冲过去紧紧拉着他的手,不敢抬头看,害怕他脸上会有后悔。

他们的爱情

男人是家里的独生子,母亲早已离他而去,只父亲相依为命,住在一间破烂的瓦房子里。男人当时是兵工厂的一个小门卫,工资少的可怜,而父亲多病,用钱的地方多,家里真是一穷二白。男人长的很瘦弱、单薄。在农村,那个以劳力吃饭的年代,女人是看不起这种男人的。女人是家里老二,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二个妹妹二个弟弟。女人的家里,因为有足够的劳动力,所以家道较好。女人长的很美,皮肤粉里透白。

男人28岁时,认识了女人,女人当年21岁,正是花一样的年龄。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但女人似乎没有这种感觉。用女人的话来说,男人家里什么都不多就是鸡屎多,所以和他相亲的女人,看到他家的鸡屎就给吓跑了。当时我听了,就笑着说:“鸡屎多,那是因为家里养的鸡多呀,要不,那来的鸡屎,你就是喜欢他家的鸡屎多才看上他的。”女人苦笑不得的说:“只有那么几只鸡,那是因为他懒呀,几天不扫地,所以鸡屎才多,嫁给他是因为你外婆,贪图他是一个小工人,有固定的工资。”女人就这样嫁到男人的家里,开始了一生的操劳。

六年的时间里,女人为男人生育了二儿一女,日子过的很苦,要带孩子要耕种。当第二个孩子出生时,男人的父亲也归西了。老人走时,对女人说:“这个家就交给你了,虽然现在苦,但你要相信,以后会有好日子的。”女人就是凭着这个信念支撑下去的。当第三个孩子出生时,女人对男人说,家里的房子太小了太破烂了,要起一间新的。但男人却害怕困难,不想起房子,女人也不管他是否同意,请来了师傅弄泥砖、挖地基。男人看着女人的操劳,最后也加入到建房子的行例。女人说,男人就是懒,总想安于现状。看来一个家庭真的不能缺少一个能干的女人,因为男人有时是需要女人来推动的。

89年,男人因工作的关系,全厂职工从原来的小山村搬迁到大都市。男人在城市,女人和孩子们在农村。孩子们都上学了,家里全靠女人操劳。二年后,女人和孩子也跟随男人到了大城市。刚到大城市,因为男人的单位还没有配备房子,所以要租房子。女人来到城市,不习惯。女人想去工作,就要先学会本地的方言、学会骑自行车。男人和女人就每天一早起来,一起学会自行车,当女人学会时,男人随后也学会了。往后的日子里,男人下班就做饭,因为女人上班的时间长也累。生活如水一样平静的流着。孩子们都长大了,都有了工作,家里的负担相对减轻了,男人和女人觉得可以松一口气,可以享受生活了。男人和女人计划着,退休后,男人买菜做饭,女人带孙子,享受家庭之乐。

男人家庭环境好了,开始喜欢上喝酒,而且偶尔还会和一些朋友去一些不合适的场所。有一天,男人的朋友带了一位浓妆艳抹的女人来男人的家。女人看了非常的生气,没给男人一点面子,立即要男人的朋友带那个妖冶的女人离开。男人生气了,和女人大吵一架,而女人也不示弱,把男人数落了一天。从此之后,男人老实多了,没再出去花天酒地了。男人其实是怕女人的,特别是能支撑一个家庭的女人。

一场意外的疾病,让男人中风。女人则抱怨是男人平时喝酒太多才会得此病的,男人没有吭声,因为他已不能言语。女人抱怨归抱怨,但却想尽方法让男人重新站立起来。女人看药书,找偏方,每天用药酒给男人擦身体,女人的手也变成了药的颜色,红红的。男人看了心疼,但却不能言语。女人还回老家抓草药,用个大锅熬了一大锅,让男人每天浸泡。女人每天坚持搀扶男人学走路,女人就是男人的拐杖。男人有时怕痛怕累,想放弃,女人就骂他,老爷们的凭啥就这样怕,年轻时怕累怕苦怕事,到老了还依然如此。女人絮絮叨叨地说着男人,说他以前如何如何,往事的诉说像一滩水。男人在女人唠叨中,终于站立了起来,像一个孩子一样,重新学会了行走。好女人能让男人重新站立起来,不论是身体的还是精神的。女人对男人的爱,往往体会在无休止的唠叨中。有些人的感情是吵出来,越吵感情越好越深。

男人和女人以为经过此次劫难,会健康快乐的过好下半辈子。但,生活往往会出现许多让人无法意料的事。04年,男人又不幸的得了肺癌,男人知道这次不会再迈过命运的坎,而女人也明白。女人这次没有再唠叨男人,只是尽心尽力服侍男人,和男人说些以往的开心事、和男人说儿女们,说他们的孙子。二个月后,男人走了,拋下和他相濡一生的女人。女人哭了,哭得伤心欲绝。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人常和我唠叨她和男人的点点滴滴,从相识时的感觉,到生活在一起时的磕磕碰碰,但女人嘴里从没有吐出过一个爱字。也许她那个年代的感情不会说出爱这字,也许她认为生活在一起就是爱情的全部,也许她还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狐狸满山跑的思想。但,那个年代离婚的人却比现在少多了。他们那代人的爱情我们不能理解,正如他们不理解现代人的感情。他们的爱情不说爱,却能天长地久,现代人的爱情爱字脱口而出,但爱情的寿命却很短。爱是一种责任,说了就要担负起爱的责任。爱,不轻易出口。

这个女人就是我的婆婆。在她隔三差四的唠叨中,她和公公的故事,我能倒背如流。当她损公公年轻时如何如何不好时,我偶尔会打趣她,就像她说的公公家里只有鸡屎多的那事儿。听了我的打趣,婆婆会独自露出笑容,也许她回忆起她和公公的点点滴滴的趣事吧。他们的爱情只有他们懂。

幸福未眠

有时候想,世界这么小,小得我一眼就能把它看穿,呵呵!

如果世界是明亮的,我就是明亮的世界里一颗小小的发光的石子,小时侯总喜欢用这样的句子,有点不切实际,却很单纯。

小时侯这个词仿佛已经很遥远了,却在不经意的某个清晨发现它就在我们的身边,看着那些天真却机灵的小孩子在草地上欢呼雀跃,我觉得小时侯特别好,褪去了很多烦恼只是用一种很期待的目光看这个世界,觉得这个世界特大特美好,而长大后却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失望,觉得这个世界很小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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