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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第2页)

后月馀,又佯酒醉夜行,怀刃以去,家不知也。极夜不还,其孙恐又为此鬼所困,乃俱往迎伯,伯竞刺杀之。

十六

汉武建元年,东莱人姓池,家常作酒。一日见三奇客,共持面饭至,索其酒饮,饮竞而去。顷之,有人来,云见三鬼酣醉于林中。

十七

吴先主杀武卫兵钱小小,形见大街,顾借赁人吴永,使永送书与街南庙,借木马二匹。以酒噗之,皆成好马,鞍勒俱全。

十八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

遂行数里。鬼言:“步行太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

于是共行。

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淮作声。鬼复言:“何以有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着肩上,急执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着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当时石崇有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

十九

吴王夫差小女名日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童子韩重,年十九,有道术。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

重学于齐、鲁之间。临去,属其父母使求婚。王怒,不与女。玉结气死,葬阊门之外。三年重归,诘其父母,父母曰:“王大怒,玉结气死,已葬矣。”

重哭泣哀恸,具牲币,往吊于墓前。玉魂从墓出,见重,流涕谓曰:“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度必克从大愿。不图别后,遭命奈何!”玉乃左顾宛颈而歌曰:“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既高飞,罗将奈何!意欲从君,谗言孔多。悲结生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长,名为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近,何当暂忘?”歌毕,歔欷流涕,要重还冢。重曰:“死生异路,惧有尤愆,不敢承命。”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宁不相信?”

重感其言,送之还冢。玉与之饮燕,留三曰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时节自爱。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趣收重。重走脱,至玉墓所诉之。玉曰:“无忧,今归白王。”王妆梳,忽见玉,惊愕悲喜,问曰:“尔缘何生?”玉跪而言曰:“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玉名毁义绝,自致身亡。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诣冢吊唁。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冢,愿勿推治。”夫人闻之,出而抱之,玉如烟然。

二十

陇西辛道度者,游学至雍州城四五里,比见一大宅,有青衣女子在门,度诣门下求飧。女子入告秦女,女命召人。

度趋入阁中,秦女于西榻而坐。度称姓名,叙起居,既毕,命东榻而坐,即治饮馔。食讫,女谓度曰:“我秦闵王女,出聘曹国,不幸无夫而亡。亡来已二十三年,独居此宅。今日君来,愿为夫妇。”经三宿三曰后,女即自言曰:“君是生人,我鬼也。共君宿契,此会可三宵,不可久居,当有祸矣。然兹信宿,未悉绸缪,既已分飞,将何表信于郎?”即命取床后盒子开之,取金枕一枚,与度为信。乃分袂泣别,即遣青衣送出门外。未逾数步,不见舍宇,惟有一冢。

度当时荒忙出走,视其金枕在怀,乃无异变。寻至秦国,以枕于市货之。恰遇秦妃东游,亲见度卖金枕,疑而索看,诘度何处得来,度具以告。妃闻,悲泣不能自胜。然(向)〔尚〕疑耳。乃遣人发冢,启枢视之,原葬悉在,唯不见枕。解体看之,交情宛若,秦妃始信之。叹曰:“我女大圣,死经二十三年,犹能与生人交往,此是我真女婿也。”遂封度为驸马都尉,赐金帛车马,令还本国。

因此以来,后人名女婿为“驸马”。今之国婿,亦为驸马矣。

二十一

汉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诗经》。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之言曰:“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耳。”与为夫妇。

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已下,但有枯骨。妇觉,遂言曰:“君负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生辞谢,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与之,曰:“可以自给。”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

后生持袍诣市,睢阳王家买之,得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袍,那得在市?此必发冢。”乃取拷之。生具以实对,王犹不信。乃视女冢,冢完如故。发视之,棺盖下果得衣裾。呼其儿视,正类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谈生,复赐遗之,以为女婿,表其儿为郎中。

二十二

卢充者,范阳人。家西三十里,有崔少府墓。充年二十,先冬至一日,出宅西猎戏。见一獐,举弓而射,中之。獐倒复起,充因逐之,不觉远。忽见道北一里许高门,瓦屋四周,有如府舍,不复见獐。门中一铃下唱:“客前。”充问:“此何府也?”答曰:“少府府也。”充曰:“我衣恶,那得见少府?”即有一人提一襆新衣,曰:“府君以此遗郎。”

充便着讫,进见少府,展姓名。酒炙数行,谓充曰:“尊府君不以仆门鄙陋,近得书,为君索小女婚,故相迎耳。”便以书示充。充父亡时虽小,然已识父手迹,即欷歔,无复辞免。便敕内:“卢郎已来,可令女郎妆严。”且语充云:“君可就东廊。”及至黄昏,内白:“女郎妆严已毕。”充既至东廊,女已下车,立席头,却共拜。时为三曰,给食。

三曰毕,崔谓充曰:“君可归矣。女有娠相,若生男,当以相还,无相疑;生女,当留自养。”敕外严车送客,充便辞出。崔送至中门,执手睇零。出门,见一犊车,驾青衣,又见本所着衣及弓箭故在门外。寻传教将一人提幞衣与充,相问曰:“姻缘始尔,别甚怅恨。今复致衣一袭,被褥自副。”充上车,去如电逝。须臾至家,家人相见悲喜。推问,知崔是亡人而入其墓,追以懊惋。

别后四年,三月三曰,充临水戏,忽见水旁有二犊车,乍沉乍浮,既而近岸。同坐皆见,而充往开车后户,见崔氏女与三岁男共载。充见之忻然,欲捉其手。女举手指后车曰:“府君见人。”即见少府。充往问汛,女抱儿还充,又与金铳,并赠诗曰:“煌煌灵芝质,光丽何猗猗。华艳当时显,嘉异表神奇。含英未及秀,中夏罹霜萎。荣耀长幽灭,世路永无施。不悟阴阳运,哲人忽来仪。会浅离别速,皆由灵与祗。何以赠余亲?金铳可颐儿。恩爱从此别,断肠伤肝脾。”

充取儿、铳及诗,忽然不见二车处。充将儿还,四坐谓是鬼魅,佥遥唾之,形如故。问儿:“谁是汝父?”儿径就充怀。众初怪恶,传省其诗,慨然叹死生之玄通也。

充后乘车入市卖铳,高举其价,不欲速售,冀有识。歙有一老婢识此,还白大家曰:“市中见一人乘车,卖崔氏女郎棺中铳。”大家即崔氏亲姨母也。遣儿视之,果如其婢言。上车,叙姓名,语充曰:“昔我姨嫁少府生女,未出而亡。家亲痛之,赠一金铳,着棺中。可说得鋺本末。”充以事对。此儿亦为之悲咽,赍还白母。母即令诣充家,迎儿视之,诸亲悉集。儿有崔氏之状,又复似充貌。儿、鋺俱验,姨母曰:“我外甥三月末问产。父曰:‘春暖温也。愿休强也。’即字温休。温休者,盖幽婚也。其兆先彰矣。”

儿(逐)〔遂〕成令器,历郡守二千石。子孙冠盖,相承至今。其后植,字子干,有名天下。

二十三

后汉时,汝南汝阳西门亭有鬼魅。宾客止宿,辄有死亡。其厉厌者,皆亡发失精。寻问其故,云:“先时颇已有怪物。其后郡侍奉掾宜禄郑奇来,去亭六七里,有一端正妇人,乞寄载。奇初难之,然后上车。入亭,趋至楼下。亭卒白:‘楼不可上。’奇云:‘吾不恐也。’时亦昏冥,遂上楼,与妇人栖宿。未明发去。亭卒上楼扫除,见一死妇,大惊,走白亭长。亭长击鼓会诸庐吏共集诊之,乃亭西北八里吴氏妇,新亡,夜临殡火灭,及火至,失之。其家即持去。奇发行数里,腹痛,到南顿利阳亭加剧,物故,楼遂无敢复上。”

二十四

颍川钟繇,字元常,尝数月不朝会,意性异常。或问其故,云:“常有好妇来,美丽非凡。”问者曰:“必是鬼物,可杀之。”妇人后往,不即前,止户外。繇问:“何以?”曰:“公有相杀意。”繇曰:“无此。”勤勤呼之,乃入。繇意恨,有不忍之,然犹斫之,伤髀。妇人即出,以新绵拭,血竟路。明日,使人寻迹之,至一大冢,木中有好妇人,形体如生人,着白练衫,丹绣柄裆,伤左髀,以裲裆中绵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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