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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休养生息策略(第1页)

采取休养生息策略

唐太宗继位之初,面对百端待举、百废待兴的局面,为了找到一条实现天下大治的途径,他十分注意吸纳贤能之士的建议,曾在朝堂上主持过一次关于自古以来历朝皇帝理政得失的讨论,向群臣询问使国家大治之策。

面对历史遗留下来的重重困难,魏征满怀信心地说:“动乱之后,人心思安,易于教化。如果要天下大治,必须加强教化。上下同心,见贤思齐,有几个月的时间社会风气就会好转,用三年的时间,社会经济就能恢复和发展起来。”

封德彝认为不可,他引证历史,认为夏、商、周三代以后,秦朝专用法律来治理,汉朝杂用霸道来治理,他们不是不想教化,但却都没有达到教化天下的目的,可见实现教化的目的是十分艰难的事情,甚至是在当今社会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他还厉声指责说:“魏征只是一介书生,不识时务,如果听信他的胡言乱语,会导致国家的危亡。”

魏征毫不客气地反驳说:“人处在困难危急之中,最怕死亡,于是就考虑产生变化的办法。自隋以来,人们饱尝丧乱之苦,生活在危难之中,人人都希望有一个休养生息的环境,静则安,动则乱,这是妇孺皆知的道理。因此百姓可以教化,国家可以治理,关键在于执政者有没有能力和信心。”

魏征还提出实现天下大治的策略,那就是“抚民以静”。魏征指出,所谓的静,就是休养生息,减轻百姓的负担,等大乱给他们造成的损害渐渐消失,给他们足够的恢复生产的时间,才能进一步谋求发展。这正是安定局势、治理国家的根本所在。

唐太宗十分赞同魏征的观点,对群臣说:“我刚刚即位,治国理民,务在安静。如今,国家未安,百姓未富,应当以静安抚,我日夜思虑的问题,就是如何清静,使天下无事。”

唐太宗目睹了隋朝末年隋炀帝虐待百姓,大肆营造土木工程,又穷兵黩武,最终导致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爆发,身死国亡,因此把对保证百姓的存活空间看得十分重要。把“存百姓”当作“为君之道”的先决条件,这在历代君王中都是十分有远见的。

唐太宗同时又认为,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取决于百姓能否生存,而反过来,百姓的存亡又取决于君主能否克己寡欲。他有一句名言:国君有道,那么百姓自然会推举他为人主;国君无道,那么百姓就会抛弃他而不服从。也就是说,君主能否长久保有天下,是受到百姓的制约的。他把国治、民存和君贤三者有机地联系起来,反复强调民存取决于君贤,这更加显示了他的远见卓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治国必先养民,是先秦哲人孟子的主张。从以下的谈话中,可以看出唐太宗对这种民贵君轻理论的理解与认同。

唐太宗指出:“君主依靠国家,国家依靠百姓,如果剥削百姓以侍奉君主,就好像割掉人身上的肉来充饥一样,这样虽然肚子填饱了,但身体死亡了,君主富裕而百姓贫苦国家也必然会灭亡。”这就形象地表现了民为邦本、治国必先安民的远见卓识。

贞观二年,唐太宗在慰劳刺史陈君宾时就曾对他说:“我最近常常是在正午过去很久了,还不记得吃饭,天还未亮时就起床穿衣,我每天这样夜以继日地思索,全是为了能够找到让百姓静养以恢复发展生产的良策啊!”

唐太宗时常告诫百官,做事情要重视顺应民心,他对侍臣们说:“自古以来帝王凡是要兴建工程,必须要顺应民心。大禹开凿九山,疏通九江,耗费人力非常巨大,却没有人痛恨埋怨,就是因为民心希望他这样做,他实现了百姓的心愿。而秦始皇营造宫室,却常常遭到人们的指责批评,这是他只为了满足私欲,不跟民心一致的缘故。我最近想造一座宫殿,材料已经准备齐全,但是想到秦始皇的事情,就决定不兴建了。”

贞观四年,唐太宗又对侍臣说:“建造修饰宫殿屋宇,流连欣赏亭阁池台,这是帝王所希望的,却不是百姓所希望的。帝王所希望的是骄奢**逸,百姓所不希望的是劳累疲敝。孔子说,有一句可以行之终身的话,就是要实行仁恕之道啊!自己所不情愿做的事,不要施加给别人。劳累疲敝的事,不能施加给百姓。我坐上帝王的尊位,享有天下,处理事情都要设身处地,真正节制自己的欲望,不做百姓不希望做的事情,这样一定能够顺应民情。”

唐太宗还通过形象的比喻论述了对天下百姓实行仁义的重要性。他说:“树林茂密的地方,鸟就容易栖息;水面宽阔的地方,鱼就容易游动;仁义积聚了,百姓自然会归顺。人们都知道畏惧、躲避灾害,却往往不知道实行仁义灾害就不会发生。仁义之道,应当记在心里,并且使它继续发展下去,如果有片刻的松懈怠慢,距离仁义就远了。好比用饮食来供养身体,常常能使肚子吃饱,才能够保存生命。”

王珪叩头感慨:“陛下知道这些道理,天下百姓真是太幸运了!”

唐太宗还告诫官员要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他对黄门侍郎王珪说:“隋文帝开皇十四年关中发生大旱,百姓饥饿困乏。当时国家的粮仓堆得满满的,但是却不允许开仓救济百姓,反而让百姓逃荒自己去寻找粮食。隋文帝不爱惜百姓却爱惜仓库到这种地步。等到隋文帝晚年,国家储积的粮食,可以供给全国食用五六十年。隋炀帝就倚仗这样的富裕,尽情享受豪华奢侈,荒**无道,结果导致灭亡。所以,隋朝最终丧失了国家,父子一样都有责任。凡是治理国家的,务必积蓄于民,而不在于装满朝廷的仓库。”

在中国漫长的古代历史中,真正高举民为邦本的旗帜,并努力付诸实践的要数贞观时代。在制定政策、制度的时候,能够考虑到百姓的利益。唐太宗本着民为邦本、抚民以静的原则,作出了“大治”天下的决策,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而且毫不迟疑地将之付诸实施,让这些思想策略落到实处。

李世民非常关心老百姓的生活,重视农业生产,主张休养生息,轻徭薄赋,不夺农时。他采取了均田、垦荒、兴修水利、奖励人口生育等一系列发展农业的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唐初农业的快速发展。均田制始于北魏,历北齐、隋而至唐。经历了隋末的大乱,全国州县经济萧条,人口稀少,大量空荒的土地等待开垦,而这成为唐初实行均田制的前提。唐初,为了使流亡无地的农民重新回到土地上进行生产,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

武德七年,唐政府颁布均田令。均田令规定:凡年满十八岁的男丁授田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田,死后交还国家;二十亩为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残疾者授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授口分田三十亩,工商业者减丁男之半,一般妇女和奴婢不授田。有爵位的亲王、贵族和公侯可依照品级,依次授田一百顷至二百顷的永业田,各级官府和官员还有数量不等的公廨田和职分田。限制土地买卖,只有在身死家贫无以供葬时,可卖永业田,从地少人多的地区迁往地广人稀的地区可卖住宅及口分田。

唐代均田制,大体承袭前代而又有所不同,唐代取消了奴婢占田,说明经过隋末农民战争的打击,奴婢在生产中已不占重要地位,同时也说明唐政府有意限制豪强势力的发展。

唐代均田制虽然限制土地买卖,但买卖限制仍比从前放宽了,从而为地主豪强兼并土地开了方便之门。贵族、官僚享有占田特权,这说明均田制并不是平均分配土地,它实际上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保证封建赋税的收入。

唐太宗时期,继续推行均田制,由于政治安定、吏治清明,均田制在实行过程中基本上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均田制的推行,满足了农民的部分土地要求,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遭到战乱破坏的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同时,均田制的实施,有利于农民摆脱为国家服役,增加了财政收入,有利于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唐太宗鼓励农民迁居到荒地较多的地区,即所谓“宽乡”,以方便给足田亩。贞观元年,关内遇到旱灾,粮食歉收,唐太宗就组织饥民到关外寻找生存的途径。

贞观二年,唐太宗又号召地方官员动员当地百姓迁居,下诏说:“如果为官者能够按照朝廷的指示,鼓励当地百姓迁居到宽乡,安置他们各得其所,那么官人的考功成绩可以得到一定的奖赏。”

贞观十八年二月,唐太宗下令,向荒远地区百姓授田,二十一岁以上的丁男每人授田三十亩。把官员对百姓的安置与自身的考课结合起来,大大调动了官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政策的推行。这样一来,大量百姓迁居到荒凉待垦的地区,迁居的百姓中有灾民、流民,也有部分自耕农,他们开发了大片的荒地。

此外,唐太宗还进一步从政策、法律上鼓励百姓开垦荒地。贞观十一年,新颁布的《唐律》规定,住在宽乡的百姓,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按照人口数授予一定的田地后,这一地区的田地仍有剩余,则可以额外分给他们土地,让他们开垦收获。《唐律》同时规定,如果百姓原来居住在荒地不多的狭乡,但愿意迁居到荒地较多的宽乡,那么可以得到减免租税的优待。律文甚至细致地规定了这种优待的享受规格,即离开原来居住地千里以外的,可以免除三年租税;五百里以外的,可以免除两年租税;三百里以外的,可以免除一年的租税。

为了保证政策的切实执行,律文还对督促此项制度的官员实行了监督规定,如果官员不按赋役令执行,则要受到两年徒刑的严厉惩罚。这些措施清楚地反映出唐初统治者鼓励农民移居宽乡垦荒的意愿。

唐初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制。凡是授田农民,每丁每年要向政府纳粟二石,叫作“租”;每丁每年交绢二丈、绵三两,不产丝绵的地方可交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叫作“调”;每丁每年服役二十天,如不亲自服役,每天可折交绢三尺七寸五分,叫作“庸”。如果加役十五天,可免调;加役三十天,租、调可以全免。和隋朝相比,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唐太宗即位后基本上未对租庸调制进行大的调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有意减轻负担。

贞观二年,山东大旱,下诏免当年赋租。贞观四年,免陇、岐二州租赋一年。贞观十一年,免洛州租调一年。贞观十二年,免朝邑当年租赋。贞观十三年,免三原县租赋一年。贞观十四年,免第安县延康里当年租赋。贞观十五年,免洛州租一年。此后,也有不同程度的租赋减免。

发展农业生产,时节十分关键,人误田一时,田误人一年。贞观年间,为了让农民休养生息,统治者征发徭役比较注意不违农时。唐太宗在《赐孝义高年粟帛诏》中说:“自从我登基以来,不曾准许一个百姓遭到过分的役使,这就是为了能让百姓有休养生息的机会,从而能够恢复精力啊!”

另外,当政府活动与农时相冲突时,唐太宗也能做到不违农时。贞观五年,皇太子将要行冠礼,礼部官员援引阴阳家的占卜,提出举行礼仪的时间应该在二月。但二月份正是春耕的忙碌季节,两件事发生了矛盾。皇太子的冠礼是国家的大事,但唐太宗宁愿放弃太子的礼仪而尊重农时,阴阳家和很多大臣前来劝阻,太宗坚持不肯在春耕的季节为太子举办礼仪,而坚决把礼仪推迟到秋后农闲的十月举行。

朝廷官员到州县检查农业生产时,太宗要求他们亲自到田间地头,不要让地方送往迎来,以免耽误农时。他常说:“迎送往来,多废农业。如此劝农,不如不去。”

太宗喜欢打猎,但是为了不妨碍农时,也尽量将狩猎的时间安排在农闲时间进行。根据史书的记载,贞观年间太宗大约有过七次田猎,而时间都是选在当年的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太宗皇帝反对滥用民力、劳役无时,有人主张修建豪华的宫殿,太宗对群臣们说:“崇尚豪华,装饰台阁,是帝王的需要,不是百姓的需要。劳民伤财的事,千万不能施加给百姓。”

太宗之所以不滥征民力,是因为唐初统治者目睹了隋亡的全过程,认识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是船和水的关系,他经常对臣下说:“君主,好比是舟;百姓,好比是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君主有道,人民推而为主;君主无道,人民会弃而不用。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魏征趁机说:“自古以来,亡国之君都是居安忘危,处治忘乱,所以不能长久。今陛下统一了全国,四海升平,上下一心,却不陶醉于成功之中,处处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此励精图治,国家自然能长治久安。您常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千年古训,陛下能认识到这个道理,这是国家和人民的福气啊。”

太宗又对近臣说:“为君之道,首先是关心百姓。如损害百姓的利益供自己享乐,就好比是割股啖腹,腹饱身死。要想安定天下,必须先正自身,没听说有身下影斜的事。玩乐声色,既浪费钱财,又损扰百姓,百姓怨仇,就会离叛。每当我想到这些,就不敢放纵自己。”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贞观年间基本上做到了轻徭薄赋,休养生息,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为了限制劳役百姓,唐太宗也运用了法律手段。《唐律》规定:兴建城郭、堤防等其他土木工程,都要按照《营缮令》,计算人工的多少,申报到尚书省,尚书省予以批准后才能够动工。如果不上报,或者上报了不等到批准就动工,那么要计算所役使的人力,按照比坐赃罪,也就是贪污的罪名减轻一等的量刑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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