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对资源的供应有统一指挥;
七是可以统一的安排员工培训
八是可以统一对广告进行规划,而且由受许人分担成本。
特许人的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前期服务,包括招募、培训、营业场所的选择和建立。
二是后期服务,督导、培训、总部配套组织、研究和开发、广告和促销。
四是受许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许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及特许人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
二是获得特许人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
三是拥有独立处理合同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
四是获得特许人承诺提供统一广告的权利;
五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人所赋予的权利;
六是享有独家特许经营地区的权利;
七是经营特许经营产品或服务项目的权利。
受许人的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是保护及推广商标的使用;
三是确保营运手册及其他商业资料不会流失或者被盗用;
四是遵守特许经营系统的营运规定;
五是维护特许经营业务的良好声誉;
六是妥善保存适当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特许人的核查;
七是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八是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