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贵族联合,那自然是更强。
再说央金卓玛这一次嫁过来,光牦牛都得带五百头,更别说其他了。
这是大嫂大哥的资产,他们不贪图。
可大哥为什么要想不通呢?
“我没有不舒服,你来替我就行。”降央觉得这个提议真的很不错,想要动手扯自家弟弟。
对方直接跳到了门口,双手捂住自己的胸口,生怕真被扒了衣服。
“哥,你别乱来,央金卓玛喜欢的就是你,我去迎亲,他能用刀子扎进我的心窝,直接让我死在原地。”
“你要不喜欢她,你在结婚前就拒绝呀,为什么偏到这个节骨眼上,非要闹这一出?”
“我告诉你,别乱来,阿爸阿妈都在外面等着呢,要是被别人看了笑话,他们老两口真的能跳河去。”
晋美生怕留下来,被自家大哥强行换上婚服,嗖一下就跑了。
这下计划行不通,自己又得硬着头皮上。
降央自虐地脱衣服,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声音。
“程婉婉,你来就来嘛,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真是太客气了?”
听声音的尖锐度,降央根本不需要猜测。
这就是他不喜欢的新娘,央金卓玛。
今天得意极了。
应该穿着一身金黄色的藏族婚服,手拿金色的鞭子,骑着高头大马,正趾高气昂。
或者说是洋洋得意。
因为不喜欢,所以觉得厌恶。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恶劣。
不配为男人。
因为心胸宽广的男人,不管因为什么都会给足对方脸面。
可他就不是心胸宽广的。
因为不喜欢的新娘正在欺负自己的心上人。
刚要抬脚往外走,忽然就跟自家二弟迎面撞了个正着。
“大哥,怎么还没有换衣服?客人都来了。”
扎西不是一个吵吵闹闹的样子。
今天穿了一个类似藏红花颜色的佛袍。
本人长得本就好看。
外加沐浴了一层光晕,更是让人移不开眼。
此时他就像一个严肃的大家长。
“这不是没来得及嘛。”
降央可以对任何人使脾气。
唯独这个当活佛的二弟不行。
不情不愿换上了衣服。
“大哥,我知道你的心思,但今天这么多人,你要是当众敢对程婉婉表示出爱慕,这么多亲戚,都能用唾沫将她给淹死。”
“要真的爱他,就别给她难堪,要让她堂堂正正正大光明的当一个观礼客。”
“何况人家也没有得罪你,甚至还差点搭上性命,救了阿爸,难道你的喜欢就是要置她于死地吗?”
扎西没有喜欢过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