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逃命
小虫子差点吐血。你不会音乐,难道不会捂住它们的耳朵,让它们听不到?
捂住耳朵管用吗?对于小虫子的提议,孟小白不太抱希望,不过总要试一试。还好,麻布袋子套的是她的脑袋,不是她的双手。她伸出手,一下子就摸到了对方的眼睛,吓了一跳,赶紧缩回来。感觉到它只顾着往前冲,没什么反应过,就又大着胆子,摸了半天,终于摸到了对方的耳朵,堵上。
对方先是脚步一顿,好像是有点不明白怎么回事是的,在原地练了几圈。而其他几只,已经飞出去了很远。
空空的旷野上,就看到一个长翅膀的家伙,扛着什么东西在那儿打转了。
「成功了,孟小白加油!」小虫子道。
「我不会一直捂着吧?」
「那你要怎么办?」
「要是都回去了,发现少了一只,别人不会猜到是怎么一回事吗?」
「大概会以为被杀了,你被救了。」这才是常理打断吧?
「……」
「其实,这个时候你要是能联系上禹末乡就更好了。」至少,还有个帮手。嗯,看来,以后要让禹末乡制作几张“传音符”才是应当的。要不然,遇到现在这个情况,还真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也知道要是联系上禹末乡就更好了,可是有谁睡觉的时候会把手机挂在脖子上?手机落在床头上了,它又不是不知道。
终于,在孟小白捂得两只手都酸得发软的时候,听到小虫子说:「笛音停了,敲昏它,赶紧跑,对方很可能追来了。」
不会吧?这大晚上的,往哪跑?不过,孟小白手上的动作却不慢,一个手刀,敲在了它的脖子上,扯掉头上的麻布袋子,就往一个方向跑。
「左边,你想跑贼窝里去啊。」
可怜的孟小白,此刻还是光着脚丫子的呢,这下好了,这双脚算是……
呜呜呜……好痛好痛……孟小白一边叫着痛,一边发疯的往前跑。与脚痛相比,命更重要。要是跑慢了,可就没命了。
「快点,来了来了……再快点……被他们追上,我们就没命了……」
「有本事,你光着脚丫子跑试试!」孟小白恼火。没看她脚都流血了吗?
「还好,跑了这么远才流,要不然,他们一定会顺血迹追过来的……」小虫子可不管,还在那里说三道四。
气得孟小白真想将它扔出去。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可惜的是,它在她的身体里,除非它自己要出来,否则她还真拿它没办法。
可恶!可恶!它怎么挑了这么一个废材身体?!
「你到底要不要跑?脚重要,还是命重要?」
“跑跑跑,跑个屁。脚都跑不动了……”孟小白又痛又累,跑得两只脚都要废了,居然还是没跑掉?!气极了,破口就说道,“要死一起死好了……反正,有人给我陪葬。”
「你……你……你……」小虫子气得要死,「你太没用了!」
“我没说过我有用。”
想再跑,已经来不及了,小虫子感应到,对方已经在几百米已外,锁定了孟小白的位置。
小虫子狠了狠心,被发现就被发现了,总比死了好。于是,尾巴一翘,撤掉了一直布在孟小白身上的那层看不见的“膜”。
果然,此“膜”一撤,向在禹末乡家沙发上,睡得像死猪似的钟鸣笙立马就跳了起来,脸色大变:“不好!小白出事了!”他手腕上的那个铃铛“当当”作响不说,还散发出一阵淡淡的血光来。
他的惊呼并不小声,立即就惊醒了躺在另一张沙发上的禹末乡:“怎么了?小白出了什么事?!”
钟鸣笙根本来不及解释,拉着禹末乡的手,就甩出一个“瞬移法术”,穿墙而出。如若不是孟小白受了伤,他手腕上的铃铛根本不会响,更不会有血光出现。血光越浓也就越证明孟小白身上流出的血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