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7:“是否保持少数股东?’’
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选择:
当一个企业的确需要资金,而少数股东又可以积极投入的时候。如果企业主既能得到资金又能得到志趣相投的人积极投入时,这个答案就更肯定了。如果少数股东的来源是现有的员工通过股票期权、奖金计划、或员工股票优先制(EsOP)等方法找到的话,将会有相当不错的结果——所有权能产生责任心。毕竟,美国现在的潮流之一就是从员工中产生所有人的运动,如果企业还不是其中的一份子的话,那很快就会被淹没在资产阶级的大海中。警告也是有的,招募少数股东时,必不可少的是滴水不漏的买卖合同。难道双方都不需要写明权利及退出的条款吗?但是给出股票或所有权是在请教律师咨询之后的事,律师赚这笔咨询费是应该的。
不实行少数股东制也可以,对对不积极投入的外部人尤其如此。历史已经证明少数股东制将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的阵痛。如果要实行,最好有一个充分的理由。
少数股东应该没有特权,根据未上市企业的大股东与小股东的经历。小股东应该像一般人一样没有特权。除非能成为核心团队的一员,否则就要学会使自己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