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的概念和实质
讨债,是指债权人对逾期债务进行索要、追讨的行为和过程。其基本特征是:债务关系明确;债务超过了约定的期限;债权人上门催收。
逃债是一种违约、违法的侵权行为,因此,讨债的实质是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自身利益的一种努力,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实施讨债行为的主体就是讨债人。讨债人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债权人的代理人。因此,讨债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债权人讨债,包括公民债权人讨债、法人代表讨债;另一类是代理讨债,包括委托代理讨债、法定代理讨债和指定代理讨债。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它一方面表现为民事法律行为,形成于致使他人遭受了某种损害,尚未构成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属民法调整范围;另一方面也表现为经济法律行为,形成于当事人未履约,从而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又可从属于经济法调整。各种债的产生都可归结为对他人(公民和法人)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的不法侵害。因此,讨债的实质是债权人向实施侵权行为的债务人追讨自己的合法权益。放弃讨债,是对自己权益的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