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秋后算账
台湾林爽文之役,自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事,至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初五日庄大田等被捕而平定南北两路,前后历时一年又三个月。在历次战斗中,民军死伤的很多,无法统计。清军方面据福康安的报告,自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至五十二年十月,阵亡官弁计一百四十一员,满汉兵丁共为四千零九十五人。福康安来台主持军务后,直到平息事变的三个多月中,战事中死亡的汉屯官弁兵丁共四百七十八人。另据户部开列的资料,说四川抽调征台的屯土弁兵共伤亡二千八百七十八名。清廷为平台花费的军费也是一笔大数字,因此在平台之后,除了妥拟善后事宜章程外,还做了一些赏罚的事宜,现在把这笔“秋后算账”分两方面来简略说明。
除了福康安、海兰察这些功臣得到封赏以及死难官兵得到抚恤外,皇帝很重视台湾当地“义民”的奖赏。他曾在谕旨中说:“如系务农经商生理者,即酌免交纳赋税。若系首先倡义绅衿,未有顶带者,即开列名单,奏明酌予职衔,以示优异。”福康安上奏称在南路东港上游,有粤民一百余庄,誓不相从庄大田,并同心选出壮丁八千多人,由举人曾中立等领导,堵御天地会民军,请皇帝嘉奖。乾隆亲自写“褒忠”二字匾额,并赏给曾中立同知职衔。另有教授罗前萨也因管理义民有功,也赏给同知职衔。其他刘绳祖、涂超秀、黄衮、周敦纪四人,俱赏戴蓝翎。在北路彰化一地,杨振文与曾大源在林爽文起事时,拒绝入伙,弃家逃到泉州,后随福康安征台,在鹿港一带招募义民并参战,经福康安奏请赏戴花翎,曾大源因系举人,后来还以同知实缺补用。还有嘉义的黄奠邦、郑天球、王得禄,淡水(新竹)的王松、高振、叶培英等人,都以翎顶加身,荣宗耀祖了。
林爽文起事期间,台湾米价飞涨,高到平时三倍,即一石卖价三两银之外。皇帝了解实情之后,先下令蠲免乾隆五十二及五十三年两年钱粮,让人民得到经济实惠。同时又因兵乱农村无法正常耕种,严重缺粮,先从内地运米来台救急,广为平粜,以减市价。皇帝又下令给难民赈济银与修屋费二十四万多两,以便人民安身。
附从林爽文起事的人当然也会受罚。现在举三个例子说明:
第一,在变乱中参加林爽文民军的,不论是漳州人还是泉州人,事后都受到迁徙内地的处分。有人被骗人大陆清军内当兵,藉以约束,这批人如阮和等约有九十多人,因后来叛林爽文投清,他们有罪又有功,所以贷其一死,但不能再住台湾。另外有一批人如李祖生等一百多人,情节较重,被发往湖南、贵州、广西烟瘴地区,交与地方官严加管束。还有在作战中被清军俘获的很多人,则被充军到黑龙江等处,分给满洲兵丁为奴,以防止他们逃回原籍。清廷如此措施,据说是怕他们留在台湾滋生事端。
第二,参加林爽文乱事死亡及迁徙内地的人,他们所有的田产被政府充公,另行作分拨之用,或为渡台防守兵丁的补贴。林爽文与其他要犯的祖坟,不论在台湾的或是在内地的,都给刨挖,以示惩罚。
第三,林案要犯的子孙,十五岁以上的处死,十五岁以下则送到北京内务府施行阉割手术,充当太监,以备宫廷洒扫之用,前后分三批解送,共有三十七名幼童,其中年龄仅四五岁者达六七人,极为凄惨。
在林爽文之役“秋后算账”事件中,最令人感伤的可能是柴大纪的被处死。一般说来,柴大纪死守诸罗的功劳很大,而且连皇帝也激赏并嘉奖过他,何以最后得到如此不幸下场呢?此事值得一述。
柴大纪是浙江江山县人,乾隆二十八年由武进士拣选为守备,分发福建试用。三十六年至四十三年,历任水师守备、游击、参将等官,后升湖南水师副将。四十六年升为福建海坛镇总兵。从资历上看,柴大纪是科班正途出身,一路升迁平顺。乾隆四十八年,原任台湾镇总兵孙猛患病,因水师无人可调,闽浙总督富勒浑奏请将柴大纪调到台湾,署理总兵,皇帝却降旨令柴大纪为正式的总兵官,这是他人台的经历大概。
台湾因地处海外,一般地方官视台湾官位为肥缺,不以冒险渡海为畏途,不少人反而以获得美缺为喜,因为来台任官后可以任意侵渔肥己,大获赀财。柴大纪多年服务军旅,绿营恶习沾染仍多,来台后的操守大有问题;不过自林爽文起事后,他的表现应该是不错的。
乾隆五十一年动乱开始后,柴大纪先领兵保卫府城台南,立下功劳。后来领兵收复诸罗,并在乾隆五十二年间死守诸罗,虽经林爽文先后十次猛攻,始终坚守,也阻止了林爽文全力攻打府城的计划。设若柴大纪在诸罗战败,民军必可挥兵南下,没有后顾之忧地与庄大田会合,府城也会被攻陷,林爽文据有全台即能成为事实,清军要想恢复也会更为困难。因此诸罗保卫战是具有重要性的。
皇帝对柴大纪守诸罗的战功也是肯定的。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六日,皇帝就降谕褒扬其战功,命交兵部议叙,并赏给大荷包一对、小荷包两对,赞扬他“始终奋勉出力”。六月十六日,又颁谕旨说柴大纪“实属奋勉可嘉”,“着即补授福建陆路提督”,这次不是空口赞美,而是给柴大纪升了官。七月中又下令“授柴为参赞大臣及壮健巴图鲁名号”。“巴图鲁”是满族语baturu的音译,意为“勇士”,这是满族有大功者才能获得的称号,有清以来,汉人武将得此殊荣的不多。诸罗后来改名嘉义,虽然因了义民参与守城之战,事实上也与柴大纪的义气有关,因为皇帝看到各方情报,知道诸罗缺粮、缺兵、缺武器,柴大纪能死守几个月,实属不易,因此皇帝曾在八月二十七日传谕给柴大纪,不必拘泥于城存与存、城亡与亡的旧思想,如果实在支持不了,可以“将贼匪乘势剿杀,突围而去”,意思是叫柴大纪可以弃城而走,政府将来不会怪罪的。可是柴大纪却拒绝了皇帝的好意,写了奏摺向皇上表示愿与人民共守危城。柴大纪提出两大理由不能突围弃城:一是“若一旦弃之而去,则城池营盘大炮均为贼匪所据,恐贼势益张,盐水港、笨港两路之兵,均难驻守”;二是“城厢内外居住百姓,及各庄避难入城者,共有四万余人。……实不忍将此数万生灵,尽付逆贼毒手!”皇帝阅览了柴大纪的报告,被他的“忠肝义胆”感动得“为之坠泪”,认定他是“以国事民生为重”的忠义之臣,“古之名将,何以加之!”因而给他重赏,擢封为一等伯爵,世袭罔替;并且命令浙江巡抚拨银一万两,赏给柴大纪的家属,“用示朕轸念勋劳锡爵酬庸之至意。”
柴大纪有如此难得构际遇,应该前程似锦,一片大好了。可是就在此时,钦差将军福康安等人向皇帝参奏他了,说诸罗城被围数月未失的原因是“众民一心奋勇。柴大纪人本诡诈,甚染绿营习气,不可倚任”,所奏守城、打仗各情,多非事实。皇帝看了福康安的奏报,最初很不以为然,认为福康安“过事苛求”,于是写了一份满文的谕旨给在台湾的福康安,晓谕开导,并为柴大纪剖辩,甚至还指点出福康安或因柴大纪“屡经恩旨褒嘉,或稍涉自满,在福康安前礼节或有不谨,致为福康安憎,遂尔直揭其短乎?”皇帝并且还婉转地对福康安说:
朕于柴大纪、蔡攀龙二人,并非先有成见,不过念其守城打仗,勤苦出力,曲加轸念。福康安非他人可比,尤需仰体朕心,略短取长,方得公忠体国之道。况柴大纪已加恩封以伯爵,蔡攀龙业经超升总督,福康安所奏各情形,并无确据,岂可转没其功,遽加以无名之罪耶!
皇帝既如此相信柴大纪,此参案本应该就此了结;但是这年底,有位工部侍郎名叫德成的,他自浙江返京,皇帝召见他时问起柴大纪平日的官声名誉如何,德成回皇帝说:风闻柴大纪“纵恣自大,且居官贪渎,较之地方文职尤甚,并将台湾所辖守兵,私令渡回内地,贸易牟利,驻守之兵,所存无几”。皇帝听了这番话之后,突然改变了态度,他想到台湾驻军为数本来不少,就因为柴大纪“私令渡回内地”,才让林爽文之乱蔓延滋扰开来,于是下令叫福康安与闽浙总督李侍尧查明柴大纪的罪行,拿问治罪。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皇帝正式下令将柴大纪革职拿问。七月间柴大纪被认定有罪处斩了。
柴大纪被杀之后,两百多年来不少人认为是一大冤案。同时代人满洲贵族礼亲王后代昭裢就说:
……大纪以功高,与福康安抗行宾主礼,康安衔之,遂密奏其人奸诈难信。会侍郎德成自海上监修城垣归,复媒孽大纪之短。上信其言,遂以前贪纵事,逮大纪及永福入,先后正法。
道光时代的大学者魏源也说:
初,福康安之解诸罗围也,柴大纪出迎,自以参赞、伯爵,不执櫜(犍)之仪,福康安即劾其前后奏报不实。
民国初年修《清史稿》,书中的《柴大纪传》也写着:
……福康安师至,嘉义围解,大纪出迎,自以功高拜爵赏,又在围城中,倥偬不具櫜櫜礼,福康安衔之,遂劾大纪诡诈,深染绿营习气,不可倚任……侍郎德成自浙江奉使还,受福康安使,讦大纪。上命福康安、李侍尧、徐嗣曾按治……军机大臣覆谳,大纪诉冤告,并言德成有意周内,迫嘉义民证其罪,下廷讯,大纪犹力辩。……
清史大家萧一山先生认为:
福康安之解诸罗围也,城中市民皆赢饥无人色,见福至,无不欷歔啜泣,喜其来而悲其晚也。
惟大纪出迎,自以参赞、伯爵,不执鞬之仪,福康安恨之,密奏大纪奸诈难信,前后奏报不实。……大纪逮至京,命军机大臣会同大学士九卿覆讯,大纪再三称冤。弘历廷讯,大纪始引咎,仍微诉其枉。清廷谓其狡辩取死,依福康安所拟正法。时议以大纪之死也,不知引咎,昧帅臣之体,与张广泗不服讷亲之劾,而负气大廷者何异?……
近人周远廉教授则称:
为什么皇上对柴大纪的态度会发生这样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把他由钦封的忠臣名将贬为奸佞小人?是乾隆洞察秋毫识破柴大纪伪装面目,还是听信谗言误杀栋梁之臣?从历史事实看,从乾隆有关柴大纪数十道谕旨看,柴大纪确实不是有罪当戮,而系含冤去世。
以上诸家的看法大都从皇帝谕旨中因柴大纪“屡经恩旨褒嘉,或稍涉自满,在福康安前礼节或有不谨,致为福康安所憎”这些话引申而来,事实上福康安在调查柴大纪之后所述的罪状才是真的重要,如“纵容兵丁出钱替役、离伍贸易,包庇娼赌”,以及柴大纪本人营私网利,巡查婪索天价,海口得受陋规,公然受贿徇私,林爽文起事时“退缩府城,以致贼匪蔓延猖獗”,这些罪行是犯了“统兵将帅玩视军务故意迁延贻误军机”大罪,按律是“拟斩立决”的,也因此福康安才请皇帝将柴大纪“即行正法”。
福康安指陈的各项罪名是不是都是真实呢?据柴大纪后来在北京受审时的口供,我们可以了解一部分是确有其事的,一部分则是柴大纪矢口否认,认为是罗织的罪名。例如他到台湾之后,按照旧规,在巡阅南北两路各营时,接受“折送酒席银两”,前后四次,共得番银一万二千元。在“拨补各营外委”时,他又收过不少人番银“各七八十元及一百余元不等”。还有巡查经过厅县所收盘费银两,“共得过番银七千三百余元”。“又每年受营员生日节礼番银三千七百余元,亦是有的”。显然柴大纪对贪婪得赃是供认不讳的,只是这类收受银两都是惯例的居多,从前多任总兵都取得这些银两的。
至于“废弛营伍,全不认真操演,纵令兵丁在外包庇娼赌,贩卖私盐”等等,为什么柴大纪“不行查办”?柴大纪在供词中有:“台湾营伍废弛,我不能实力整顿,随时操演,以致兵丁在外包庇娼赌,原是向来有的”。总之,这些都是多年来的老问题。
对于彰化玩误军机的指控,柴大纪辩称他因回府城添兵,不料彰化与诸罗两城失陷如此之快。后来诸罗收复,他因军力不足,只有“在县城死守,以待大兵”。他不认为他犯有贻误军机的大罪。另外他指德成在台湾有意罗织罪款,图谋陷害。军机大臣等原本判了他监候免斩,但他在皇帝亲自审问时,给皇帝的印象是他想“将德成扳陷,希冀脱罪,奸巧之极,实属可恶”,因而激怒了皇上,改判他“即行处斩,以为辜恩昧良,狡诈退缩者戒”。
柴大纪的贪渎,罪应处死;但他的战功也不应抹灭。萧一山先生说他“不知引咎,昧帅臣之体,与张广泗不服讷亲之劾,而负气大廷者何异”,极有道理,因为乾隆是专制独裁君主,大臣只应向他求饶服贴才能生存得宠,辩论是不能得到真理的。柴大纪确与张广泗一样,毕竟还是个正直而又负气的“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