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租赁资产说明。
三、全部已签署且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1。任何以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签署的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担保合同、代理合同、销售合同及购买采购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2。任何以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合资、合营、合作及合伙协议或意向书。
3。任何限制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转让其股份的股东协议或合营、合作协议。
4。任何以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作为当事方签定的与股份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包括股权认购计划,职工入股计划,以及购买股份和私募配售股份的协议)。
5。列表说明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所有重要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包括就财产、职工工伤事故、第三方责任、盗窃、环保等的保险),并写明保险公司的名字,保险的范围及保险额。
6。提供已有的及可能有的就这些保险提出的重要索赔。
7。所有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重要许可协议、特许及附有条件的买卖合同。
8。为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以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而引起的责任提供保险或补偿的合同或安排的文件。
9。任何以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所签订的关于限制竞争的协议。
10。不在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协议、合同及承诺。
11。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在其正常业务以外,放弃价值重大的索赔或权利的任何协议,以及在正常业务以外,对应收款帐目作出重大的降低帐面值,或注销帐面值的任何文件。
12。所有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其他的重要协议或有约束力的文件,包括重要的政府合同和保密协议。
13。任何界定或限制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股东权利(包括对投票权或宣布或支付股息的任何限制)的协议或文件,包括以受托人身份持有股份的信托协议、表决委托或依然有效的委任代表书。
14。公用设施服务协议(水、电、气、热)。
15。所有要求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在本次收购前需要取得协议对方同意的协议或因本次收购而需要修改的协议。
16。所有未包括于前述的其他任何重大协议和合同。
四、融资文件
1。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人民币或外汇贷款协议、债券和其他债务契据和借款安排。
2。其他融资文件,包括分期付款、销售后立即返租及融资租赁文件。
3。所有在国家和地方外汇管理局进行的外债登记。
4。列表说明在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动产或不动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或其他债权,并提供所有重要的抵押、质押或授予其他担保物权或其他债权的文件及影响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资产或财产的所有担保和抵押协议。
5。第三者为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债务提供的担保和保证协议或履约保证。
6。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自设立以来与贷款人和担保人的函件。由独立会计师向债权人提供的借贷协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7。与未列入资产负债表的任何项目(即担保书、对冲或掉期交易、收付合同等)有关的文件。
8。在正常业务以外所产生的债务及其他义务的文件,包括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第三者的债务所提供的担保和保证协议。
9。任何有关由国家、省或地方政府发给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补助及/或补贴的协议,批准或其他安排,及政府机构及非政府机构对其提供的融资及该融资条款的文件,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或融资惯例的所施加的限制。
10。任何债转股协议或意向书。
五、知识产权
1。列表说明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拥有的(在国内及国外注册的)重要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品牌及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拥有的软件版权),并提供有关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