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可以为自己买保险
尽管大学生还没有自己的固定收入,但是父母应该培养孩子驾驭金钱的能力,而让大学生为自己买保险本身就是一个锻炼理财能力的好机会。事实上,很多家长所掌握的保险知识、对保险的理解都不如大学生,因此家长应该支持大学生自主选择保险。
大学生苦读十多年,终于破茧成蝶,开始独立生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年轻气盛的大学生会参加更多的高强度运动,有更多的时间游历名山大川,有更强烈的好奇心去接触新鲜事物,也有义务去融入这个社会……但是经验的缺乏却给大学生的实践活动带来风险。因此,意外伤害险仍然不能弃置。此外,大学生还可以购买一些分红保险,这样不仅可以享受传统保险的保障功能,而且能与保险公司共同分享经营成果。接触投资理财方面的信息和知识,对大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甚至对大学生的一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刚参加工作的单身最需要意外疾病险
刚刚参加工作的朋友,孑然一身,最需要的就是一份意外疾病险。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有保证了身体的健康,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份意外疾病险购买便捷,对于年轻人来说,需要缴纳的保费相对较低,而保额较高。因此,一旦发生意外,可以避免累及父母。如果收入渐趋稳定增长态势,则可以考虑购买养老型险、生死两全险等险种。
——组建家庭后更要对自己负责
组建家庭后,是一个人压力最大,矛盾最多的时候。事业上虽然有所成就,但是四位父母加一个小孩儿像“五行山”一样压过来;社会交往和工作任务日益增多,而身体状况却每况愈下……所以最好买一套两全保险。两全保险的生存保险金和死亡保险金可以不同,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人将生存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与此同时,这时候也该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购买养老保险势所必然,越早买保费越低,保额越高。如有条件,还应购买意外疾病险和重大疾病险。此外,还应该为家庭财产购买一份财产保险。
——养老期主要购买医疗保险
现今老年人的经济负担往往不是很重,但是身体状况较差,而医院是“有病没钱别进来”的地方。所以老年人主要就是要购买医疗保险。如果之前的医疗保障工作比较到位,或者经济条件允许的,也可以购买一些理财性质的保险。
慎重对待保险合同,切忌稀里糊涂
保险合同是将来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支付的依据,所以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阅各项条款。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但是很多朋友一看到密密麻麻的文字就心烦,觉得这些保险条款都是固定的,大家都按照该合同购买,不会有问题的。但是等到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方面才会向我们讲解合同条款的含义;这时候,我们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胡先生曾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承保10种大病(其中包括“胸、腹主动脉手术”),年缴保费1800元。当时业务员笼统地讲解了一下,胡先生也没有深究,更没有仔细看保险合同。三年后,胡先生身体出现疾病,到医院做了主动脉瓣手术。之后,胡先生拿着医院证明、收据以及保险合同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这时候,业务员在保险合同中的注释找出了关于“胸、腹主动脉手术”的相关说明:“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保险公司认为,主动脉瓣是左心室留出道的一部分,不属于胸、腹主动脉范畴。结果,胡先生一分钱也没能得到。
我们且不讨论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理赔,只说胡先生想当然地认为应该得到赔付,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细节条款,也没有问清楚10种大病到底包括哪些疾病。也就是说,胡先生购买了保险,却不知道这份保险到底都保障的范围到底有多大。事实上,不少保险公司惯用“模糊概念”的伎俩,表面上看着保障范围很广,但是真正到了理赔的时候,他们就会找出各种理由来拒赔。在这种情况下,概念本身存在分歧,而投保人又处于弱势,最终往往是不了了之。
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对于一些注释性的文字更要准确理解。对于合同中的重点内容,一定要格外谨慎。这些重点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险责任条款
该条款主要描述保险保障的范围,也是保险公司理赔或给付保险金的依据。这是投保人的核心利益所在,因此必须认真审阅。如果其中存在可能产生歧义的描述,投保人应该询问清楚,与对方达成一致。
——除外责任条款
该条款的主要内容为保险公司不予以理赔的状况。一旦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即依据该条款开出“除外责任书”。这些情况也是我们必须了解的,如果有异议,也应该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如果没有异议,也应该记住这些内容,在生活中尽量避免。
——名词注释
此项条款是对保险专用名称的正式的、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投保人更清晰地理解保险合同条款。如果没有弄清楚这些注释,就意味着没有弄清楚保险的保护作用。对于注释中不合理的地方要与保险公司交涉,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只能另选其他保险公司。
——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规定
这些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各种情况。也就是说,当发生符合合同条款中列明的情况时,保险公司可解除或终止合同;除此之外,保险公司无权擅自解除或终止正在履行的合同。但是投保人则可随时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填写信息
对于自己在保险合同上填写的内容,一定要仔细核对,确保合同中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填写正确,合同中的保额、险种、每期保费与约定相一致。这些信息直接指导合同的履行,如果出现错误就会带来很多麻烦。
需要指出的是,在填写信息的时候,投保人也应当负责任。比如被保人如果有既往病史以及身体状况有哪些异常,都应该对保险公司如实相告,而不能欺瞒。否则,保险合同就很难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另外,受益人要填写清楚;如果未填写受益人,将被视为暂时不指定,则默认为法定受益人。而法定受益人未必是你想要投保的受益人。
——双方签名
以上所有事情都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方可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在保单上,应该有保险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及总经理签字,投保人应该进行核实,确定无误后再签署自己的姓名。尽管很少有人写错自己的签名,但是慎重起见,写完之后还是要仔细检查一遍。
需要注意的是,应该本人签名的地方,别人代签是无效的。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名。如果被保险人虽未满18周岁,但满16周岁并能证明完全依靠个人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作成年人自己签名。
合同签署完成之后,投保人还有10天的犹豫期。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在这10天内退保的话,保险公司会全额退还首年保费。但是多数公司会收取10元的工本费。如果没有提出退保要求,合同就完全生效。
在合同履行期间,保险合同文本一定要善加保管。它不仅是我们投保、缴费、变更、理赔的重要依据,而且我们可以依此进行贷款或领取现金价值。如果合同不小心发生了丢失或损毁,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挂失,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到保险公司进行补办或委托代理人办理。补办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一般会收取10元工本费。
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对合同调条款的理解产生异议,投保人可要求保险公司对异议做出解释。《保险法》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合同法》规定:对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保单,适时调整效益高
很多朋友购买保险之后就不再过问了,每年交了保费,其余一概不问。事实上,这种做法会贻误很多机会。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变化。变化是发展的基础,要求发展就要主动寻求变化。当今世界日新月异,金融市场更是瞬息万变,家庭状况也在不断发展,因此,要想让保单带来更多的收益,就必须适时加以调整。
一般来讲,每年都应该对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一次总结,思考一年来家庭经济的发展态势以及家中出现的新情况,同时将保单在仔细查看一遍,考虑是否需要对保单进行调整。比如,原本家庭收入不高,所以投入保险的资金也不多,但是今年家庭的收入大幅上升,那么也就应该随之加大保险力度;再如,家中新添了小孩子,或者购买了汽车等,都应该对原先的保单进行调整。调整保单通常可以起到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增加保障
前文已经讲过,购买保险要量力而行,也就是购买保险的支出应当与家庭的收入状况相匹配,但并非购买保险之后就一成不变了。日子总是越过越红火,家庭收入也会不断增长;相应地,投入的保险费也应该有所增加。其实经济紧张的家庭所需要的保障更多,只是为了保持家庭经济的平稳,往往可以先针对最重要的风险投保,然后随着家庭经济的增长而不断补充和完善。
另外,就算原先的保障已经比较全面了,但是家庭中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新的风险,那么还是有必要购买新的保险的。比如王先生由于调动了工作部门,从而由原来“家—单位”两点一线的生活状态变为经常需要到外地出差,那么就必须在意外事故险方面加大力度。
2。减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