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周本、丛刊本注云“至和二年”作。
湖州长史苏君墓志铭①
故湖州长史苏君有贤妻杜氏,自君之丧,布衣蔬食,居数岁,提君之孤子,敛其平生文章,走南京,号泣于其父曰:“吾夫屈于生,犹可伸于死。”其父太子太师以告于予。予为集次其文而序之,以著君之大节与其所以屈伸得失,以深诮世之君子当为国家乐育贤材者②,且悲君之不幸。其妻卜以嘉祐元年十月某日,葬君于润州丹徒县义里乡檀山里石门村,又号位于其父曰:“吾夫屈于人间,犹可伸于地下。”于是杜公及君之子泌,皆以书来乞铭以葬。
君讳舜钦,字子美。其上世居蜀,后徙开封,为开封人。自君之祖讳易筒,以文章有名,太宗时,承旨翰林为学士,参知政事,官至礼部侍郎。父讳耆,官至工部郎中、直集贤院。
君少以父荫补太庙斋郎,调荣阳尉,非所好也,已而镇其厅去。举进士中第,改光禄寺主簿、知蒙城县。丁父忧,服除,知长垣县,迁大理评事,监在京楼店务。
君状貌奇伟,慷慨有大志。少好古,工为文章。所至皆有善政。官于京师,位虽卑,数上疏论朝廷大事,敢道人之所难言。范文正公荐君,召试,得集贤校理。自元昊反,兵出无功,而天下殆于久安,尤困兵事③。天子奋然用三四大臣,欲尽革众弊以纾民。于是时,范文正公与今富丞相多所设施,而小人不便。顾人主方信用,思有以撼动,未得其根。以君文正公之所荐而宰相杜公婿也,乃以事中君,坐监进奏院祠神奏用市故纸钱会客为自盗除名。君名重天下,所会客皆一时贤俊,悉坐贬逐。然后中君者喜曰:“吾举网尽之矣。”其后三四大臣。继罢去④,天下事卒不复施为。
君携妻子居苏州,买木石作沧浪亭⑤。日益读书,大涵肆于六经。而时发其愤闷于歌诗,至其所激,往往惊绝。又喜行狎书⑥,皆可爱。故虽其短章、醉墨,落笔争为人所传。天下之士闻其名而慕,见其所传而喜,往揖其貌而竦,听其论而惊以服,久与其居而不能舍以去也。居数年,复得湖州长史⑦。庆层八年十二月某日,以疾卒于苏州,享年四十有一。君先娶郑氏,后娶杜氏。三子:长曰泌,将作监主簿;次曰液、曰激。二女,长适前进士陈弦,次尚幼。
初,君得罪时,以奏用钱为盗,无敢辨其冤者。自君卒后,天子感悟,凡所被逐之臣复召用,皆显列于朝⑧。而至今无复为君言者,宜其欲求伸于地下也,宜予述其得罪以死之详,而使后世知其有以也。既又长言以为之辞,庶几并写予之所以哀君者。其辞曰:
谓为无力兮,孰击而去之?谓为有力兮,胡不反子之归?岂彼能兮此不为⑨。善百誉而不进兮,一毁终世以颠隋⑩,荒孰问兮杳难知。嗟子之中兮,有韫而无施。文章发耀兮,星日光辉。虽冥冥以掩恨兮,不昭昭其永垂。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嘉祐元年”作,载《居士集》卷三十一。
②“者”下周本、丛刊本校:“一有‘惜’字。”
③“尤”,衢本、《文鉴》作“而”。
④“继”上周本、丛刊本校:“一有‘相’字。”
⑤“木石”,《文鉴》、周本、丛刊本、考异、程本、李本作“水石”。按《宋史·苏舜钦传》作“水石”。
⑥“狎书”,衢本、《文鉴》作“草书”。按《宋史》本传作“草书”。
⑦“居数年”下考异、李本有一“后”字。周本、丛刊本“居数年,复”四字下校云:“一作‘二年后’。”
⑧“皆”上周本、丛刊本校:“一有‘今’字。”
⑨“兮”,衙本《文鉴》、考异作“而”。
⑩“颠隋”,《文鉴》、周本、丛刊本作“颠挤”。
“不”,考异校:“苏本作‘宜’。”
孙明复先生墓志铭①
先生讳复,字明复,姓孙氏,晋州平阳人也。少举进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阳,学《春秋》,著《尊王发微》。鲁多学者,其尤贤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弟子事之。
先生年逾四十,家贫不娶,李丞相迪将以其弟之女妻之②。先生疑焉,介与群弟子进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贫贱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义也,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贤名。”于是乃许。孔给事道辅为人刚直严重,不妄与人,闻先生之风,就见之。介执杖屦侍左右,先生坐则立,升降拜则扶之,及其往谢也亦然。鲁人既素高此两人,由是始识师弟子之礼,莫不叹嗟之,而李丞相、孔给事亦以此见称于士大夫。其后介为学官,语于朝曰:“先生非隐者也,欲仕而未得其方也。”
庆历二年③,枢密副使范仲淹、资政殿学士富弼言其道德经术宜在朝廷,召拜校书郎、国子监直讲。尝召见迩英阁说诗,将以为侍讲④,而嫉之者言其讲说多异先儒,遂止。七年,徐州人孔直温以狂谋捕治,索其家得诗,有先生姓名,坐贬监虔州商税,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长水县,签署应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上言,孙某行为世法,经为人师,不宜弃之远方,乃复为国子监直讲。
居三岁,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丞。先生在太学时为大理评事,天子临幸,赐以绯衣银鱼。及闻其丧,恻然,予其家钱十万,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学之诸生相与吊哭,赙治其丧。于是以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于郓州须城县卢泉乡之北扈原⑤。
先生治《春秋》,不惑传注,不为曲说以乱经。其言简易,明于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于经之本义为多。方其病时,枢密使韩琦言之天子,选书吏,给纸笔,命其门人祖无择就其家得其书十有五篇,录之藏于秘阁。先生一子大年,尚幼。铭曰:
圣人既殁经更焚⑥,逃藏脱乱仅《传》存⑦。众说乘之汩其原,怪迂百出杂伪真。后生牵卑习前闻,有欲患之寡攻群。往往止燎以膏薪,有勇夫子辟浮云。刮磨蔽蚀相吐吞,日月卒复光破昏。博哉功利无穷垠,有考其不在斯文。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嘉祐二年”作,载《居士集》卷二十七。
②“女”,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子’。”按《宋史·孙复传》作“子”。
③“二年”原作“三年”,据《文鉴》、周本、宋刊本、丛刊本、考异、程本、李本。《琬琰集》改。按《长编》卷一百三十八载,“庆历二年十一月甲申”,“以泰山处士孙复为校书郎、国子监直讲”。据此,则“二年”为是。
④“将”上周本、丛刊本校:“一有‘且’字。”
⑤“卢”,周本、丛刊本校:“一作‘灵’。”
⑥“圣人既殁经更焚”原脱乱作“圣既殁经更战焚”,据《文鉴》、《琬琰集》改。
⑦“传”,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