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卷谏院进劄子十首
论按察官吏劄子①庆历三年
臣伏见天下官吏员数极多,朝廷无由遍知其贤愚善恶。审官、二班、吏部等处②,又只主差除月日③,人之能否,都不可知。诸路转运使等,除有赃吏自败者临时举行外,亦别无按察官吏之术。致使年老病患者,或懦弱不材者,或贪残害物者,此等之人布在州县,并无黜陟,因循积弊,冗滥者多④,使天下州县不治者十有八九。
今兵戎未息,赋役方烦,百姓嗷嗷,疮痍未复,救其疾苦,择吏为先。臣今欲乞特立按察之法,於内外朝官中,自三丞以上至郎官中,选强干廉明者为诸路按察使。自来虽差安抚使,缘管他事,不专按察。今请令进奏院各录一州官吏姓名⑤,为空行簿以授之,使至州县,遍见官吏。其公廉才干⑥,明著实状,及老病不材,显有不治之迹者,皆以朱书於姓名之下。其中材之人,别无奇效,亦不致旷败者,则以墨书之。又有虽是常材,能专长于一事,亦以朱书别之。使还具奏,则朝廷可以坐见天下官吏贤愚善恶,不遗一人,然后别议黜陟之法。如此,足以澄清天下,年岁之间,可望至治。只劳朝廷精选二十许人充使,别无难行之事。取进止。
①此篇诸本载《奏议集》卷一。《长编》系于“三年五月”。
②“吏”,周本、丛刊本校“一作‘二’”,则是指上文“审官、三班”二部。
③“又只主”,《长编》作“只是具”。
④“冗”,《长编》作“官”。
⑤“院”,《长编》作“官”。
⑥“才”,《长编》作“勤”。
论乞诏谕陕西将官劄子①庆历三年
臣风闻昊贼今次人来,辞意极不逊顺,所请之事,必难尽从。事既不成,则元昊必须作过,朝廷须合先为御备。窃虑沿边将帅见西人入朝,惟望通好②,便生懈怠,万一西贼骤出忿兵,击吾弛惰,则立见败事。乞速诏边臣③,密谕以西贼辞未逊顺④,必不通和之意,各使先知,绝其顾望,早为准备,庶不败事。仍虑边将谓朝廷此时议虽未合⑤,若后次更来,必须和好,因此便无讨贼之志。仍乞便因诏谕,示以激厉之言,云朝廷以吴贼罪大,意在讨除,今不许其和好者,盖以外有尔辈在边,必望破贼成功之意,使其不生退心。臣见唐武宗英武之主,所任宰相李德裕最号有材,当时用兵征伐,指挥将帅,处置事宜,动以诏书约束劝厉,故终成功业。国家用兵以来,未闻以赏罚号令激动人心,使其竭力者,此最宜留意。取进止。
①题中“官”下周本、丛刊本校:“一作‘臣’。”又此篇诸本载《奏议集》卷一。
②“惟”,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准’。”
③“乞”上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有‘臣欲’二字。”
④“以”,周本、丛刊本作“与”。
⑤“谓”,周本、丛刊本校:“一作‘料’。”
论元昊来人请不赐御筵劄子①庆历三年
臣窃知昊贼所遗来人将欲到阙,风闻管勾使臣须索排备②,次第其广,及闻才至③,欲赐御筵管领。臣知昊贼此来,意极不逊。臣料朝廷必欲要其臣服,方许通和、若欲如此,则便须有以挫之,方能抑其骄慢,庶可商量④。今若便於礼数之间过加优厚,则彼必以我为怯⑤,知我可欺,议论之间,何由屈折?若果能得其臣顺⑥,则待议定之后,稍加礼数⑦,亦未为迟。仍须杜渐防微,常为挫抑之计,岂可一事未成,先亏国体?其元昊一行来人,伏乞凡事减勒,无令曲加优厚。若因此得其抑挫而臣服,则吾计无失;如其必不臣服,则免至虚亏事分。取进止。
①此篇诸本载《奏议集》卷一。《长编》系于“三年七月”。
②“备”,《长编》作“比”。
③“及”,《长编》作“又”。
④“庶”,《长编》作“乃”。
⑤“必以”,《长编》作一“谓”字。
⑥“臣顺”,《长编》作一“心”字。
⑦“数”,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待’。”
论沂州军贼王伦事宜劄子庆历三年
臣近闻沂州军贼王伦等杀却忠佐朱进,打劫沂、密、海、扬、泗、楚等州,邀呼官吏,公取器甲,横行淮海,如履无人。比至高邮军,已及二三百人,皆面刺天降圣捷指挥字号,其王伦仍衣黄衫。据其所为,岂是常贼?骤闻可骇,深思可忧。臣窃见自古国家祸乱,皆冈兵革先兴,而盗贼继起,遂至横流,后汉、隋、唐之事,可以为鉴。国家自初兵兴,必知须有盗贼,便合先事为备。而谋国之臣,昧於先见,致近年盗贼纵横,不能扑灭。未形之事,虽或有所不及;已兆之患,岂可因循不为?臣遍思天下州军,无一处有备。假令王伦等周游江海之上,驱集罪人,徒众渐多,南越闽、广而断大岭,西走巴峡以窥两蜀,所在空然,谁能御之①?若不多为方略,窃恐未可剪除。而朝廷之臣,尚若常事,不过差一两人使臣,领兵捕捉,此外更无处置。窃以去患宜速,防祸在微。伏望陛下深惧祸端,督责宰辅,早为擘画,速务剪除。臣亦有短见敷事,谨具条列,以裨万一:
一、乞访寻被杀朱进,或有儿男,便与一官,令其捕贼,以复父雠。仍许令乘驿,随逐指射兵士随行②。
一、窃知王伦在沂、密间只有四五十人,及至高邮已二三百人,皆是平民,被其驱胁。欲乞除军贼不赦外,特赦驱胁之人。先与安慰其家,各令家人以书招谕。有能杀军贼脱身自归者,等第重与酬赏。可使自相疑贰,坏散凶徒。
一、窃虑江淮诸处先有盗贼,渐与王伦合势,则凶徒转炽,卒难剪灭,欲乞指挥,募诸处未获盗贼,有能谋杀军贼者,亦等第重行酬奖。可使贼心自疑,徒党难集。
一、乞出榜招募诸处下第举人及山林隐士、负犯流落之人,有能以身入贼算杀首领,及设计误贼陷於可败之地者,重与酬奖。所贵凶党怀疑,不肯招延无赖之人以为谋主。
一、窃见朝廷虽差使臣领兵追捕,而凶贼已遍劫江淮,深虑赶趁不及③,徒党渐多。欲乞特差中使,驰骑先计会沿江淮诸路州军,会合巡检、县尉,预先等截,续发禁兵,随后追逐。所贵不致走透。
右臣所陈五事,伏乞详择施行。外有先被王伦胁从人等首身者百余人,其中有当与酬赏及合行分配者,乞早赐施行,用安反侧。谨具状奏闻。
①“御之”,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制御’。”
②“逐”,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处’。”
③“赶趁”,周本、丛刊本校:“一作‘追赶’。”
论王举正范仲淹等劄子庆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