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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欧阳修文集4 > 第一百六卷谏院进劄状七首(第2页)

第一百六卷谏院进劄状七首(第2页)

一曰去冗官,则民之科率十分减九。

臣伏见兵兴以来公私困弊者,不惟赋敛繁重,全由官吏为奸。每或科率一物,则贪残之吏先於百姓而刻剥,老缪之吏恣其群下之诛求,朝廷得其一分,奸吏取其十倍。民之重困,其害在斯。今若去此四色冗官,代以循良之吏⑧,事随便宜,绝去搔扰,使民专供朝廷实数科率,免却州县分外诛求。故臣谓於民力十分减九也。比於别图减省细碎无益者,其利博矣。

二曰不材之人,为害深於赃吏。

国家之法,除贼吏因民告发者乃行之。其他不材之人,大者坏州,小者坏县,皆明知而不问。臣谓凡赃吏多是强黠之人,所取在於豪富⑨,或不及贫弱⑩。不材之人不能驭下,虽其一身不能乞取,而恣其群下共行诛剥,更无贫富,皆被其殃,为害至深,纵而不问。故臣尤欲尽取老病缪懦者,与赃吏一例黜之。

三曰内外一体,若外官不澄,则朝廷无由致治。

今朝廷虽有号令之善者降出外方,若落四色冗官之手,则或施设乖方,不如朝廷本意,反为民害;或稽滞废失全不施行,而又无纠举,弃作空文。若外边去却冗官,尽得良吏,则朝廷所下之令虽有乖错,彼亦自能回改,或执奏更易,终不至为大害。是民之得失,不独上赖朝廷,全系官吏善恶。以此而言,冗官岂可不去?

四曰去冗官,则吏员清简,差遗通流。

今天下官有定员,而入仕之人无定数,既不黜陟,冒滥者多,差遗不行,贤愚同滞。每有一阙,众人争之,争得者无廉耻之风,不得者腾怨嗟之口。滥官之弊,近古无之。今若择四色冗官去之,则待阙之人可无怨滞。

五曰去冗官,则中材之人可使劝惧。

今天下官吏岂必尽是不材?盖为朝廷本无黜陟,善恶不分。今若见国家责实求治,逐一人人精别,则中材之人皆自勉强,不敢因循。虽有贪残,亦须敛手。

六曰去冗官,则不过期月,民受其赐。

方今朝廷虽有爱念疲民之意,然上下困乏,必未有余力广惠及民,若但去冗官,则民受速赐。盖臣常见外处州县,每一缪官替去,一能者代之,不过数日,民已歌认。今若尽去冗滥之吏,而以能吏代之,不过期月,民即受赐,此臣所谓及民速、於事切者也。

①此篇诸本载《奏议集》卷一。又“三年”原作“五年”,据《宋奏议》改。

②“盖”,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作‘本’。”

③“甚”,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作‘其’。”

④“有”,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作‘其’。”

⑤“数”,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四’。”又“数”上周本、丛刊本卷后校:“有‘登’字。”

⑥“空名”,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作‘空文’。”

⑦“为甚高”,周本、丛刊本校:“三字一作‘迂’。”

⑧“代”上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有‘而’字。”

⑨“豪富”下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有‘之家’二字。”

⑩“或”上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有‘犹’字。”

“下”,周本、丛刊本校:“一作‘不逞’。”

“稽滞”,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作‘留滞’。”

“弃”,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多’。”

“争之”,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作‘竞争’。”

“求治”与下文“逐”四字,周本、丛刊本校:“四字一作‘是求’。”

“爱”,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忧’。”

“一”上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有‘得’字。”

“即”,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必’。”又“即受赐”,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作‘受其赐’。”

论禁止无名子伤毁近臣状庆历三年①

右臣窃见前年宋庠等出外之时,京师先有无名子诗一首传於中外,寻而庠罢政事。近又风闻外有小人欲中伤三司使王尧臣者,复作无名子诗一篇,略闻其一两句。臣自闻此诗,日夕疑骇,深思事理,不可不言。伏以陛下视听聪明,外边事无大小无不知者,窃恐此诗流传渐广,须达圣聪。臣忝为陛下耳目之官,不欲小人浮谤之言上惑天听,合先论列,以杜奸谗。况自兵兴累年,继以灾旱,民财困竭,国帑空虚,天下安危系於财用虚实,三司之职,其任非轻。近自姚仲孙罢去之后,朝廷以积年蠹弊、贫虚窘乏之三司付与尧臣,仰其办事,乃是陛下委信责成之日,尧臣多方展效之时。臣备见从前任人,率多顾惜禄位,宁可败事於国,不肯当怨於身。如尧臣者,领职以来,未及一月,自副使以下不才者悉请换易,足见其不避嫌怨,不徇人情,竭力救时,以身当事。今若下容谗间,上不主张,则不惟才智之臣无由展效,亦恐忠义之士自兹解体。臣思作诗者虽不知其姓名②,窃虑在朝之臣有名位与尧臣相类者,嫉其任用,故欲中伤,只知争进於一时,不思沮国之大计。伏自陛下罢去吕夷简、夏竦之后,进用韩琦、范仲淹以来,天下欣然,皆贺圣德。君子即蒙进用,小人自恐道消,故共喧然③,务腾谗口,欲惑君听,欲沮好人。不早绝之,恐终败事。况今三司蠹弊已深,四方匮乏已极,尧臣必须大有更张,方能集事。未容展效,已被谤言。臣近日已闻浮议纷然,云尧臣更易官吏,专权侵政。今又造此诗语,摇惑群情,若不止之,则今后陛下无以使人,忠臣无由事主。谗言罔极,自古所患,若一启其渐,则扇惑群小,动摇大臣,贻患朝廷,何所不至!伏望特降诏书,戒励臣下:敢有造作言语、诬构阴私者,一切禁之;及有转相传诵,则必推究其所来,重行朝典。所贵禁止谗巧,保全善人。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④。

①此篇诸本载《奏议集》卷一。又“三年”原作“五年”,今据《宋奏议》改。

②“者”,周本、丛刊本校:“一作‘之人’。”

③“共”,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只’。”

④周本、丛刊本文未有注云:“敕出赏钱、官爵即购捉。是时上欲更改朝政,小人不便,造作言语动摇。及敕榜出,自此遂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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