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宁神之效,老夫虽未下笔,但光是闻这墨香,确实感到心神较之方才,更为平和。”
他看向齐征:“齐大人,此墨,老夫看来,并无不妥。”
其他几位试用的文士,也纷纷点头称是。
“确实感觉头脑清明不少。”
“下笔似乎也更顺畅了。”
“钱公子,你怕是多虑了。”
一时间,风向彻底转变。
众人看向钱明轩的目光,已经带上了明显的鄙夷和不屑。
无凭无据,信口雌黄,还质疑苏老先生,实在是有失身份。
钱明轩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像是开了染坊。
他没想到自己精心策划的发难,竟然被齐征如此轻易地化解,还让自己成了众矢之的。
他感觉无数道目光像针一样扎在自己身上,又羞又怒。
“哼!”他重重一甩袖子,“就算这次算你们过关,平江这种穷乡僻壤,能出什么真正的好东西?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
说罢,他竟是不顾礼仪,转身就要带着护卫离开。
丢不起这个人了。
“钱公子留步。”
齐征的声音,再次响起。
钱明轩脚步一顿,不耐烦地回头:“还有何事?”
齐征缓步走到高台中央,拿起刚才苏老秀才用过的那支灵犀笔。
他没有看钱明轩,而是目光扫视全场。
“钱公子说,平江是穷乡僻壤,出不了好东西,不过是哗众取宠。”
“齐某不才,忝为平江父母。”
“今日,便借这‘哗众取宠’之物,献丑一番,为开沐节助兴,也为我平江正名。”
说罢,他在众人惊讶的注视下,走到铺着静心纸的案台前。
饱蘸安神墨。
悬腕,凝神。
整个人的气质,在这一刻悄然发生了变化。
之前的沉稳锐利,化作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潇洒与专注。
笔尖落下。
如行云流水,在纸上游走。
他写的不是字,而是一首诗。
而且是,即兴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