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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日茂(第1页)

李日茂

(1556—1616)

明直隶青县南街村(今属青县)人。

李日茂,字文华,号培吾,晚号中山主人。官至山东按察司副使,著有《永思斋文集》《武陟县志》等。

李日茂于万历十三(1585)、十四年联捷进士。

十五年,授河南修武知县,莅任三个月,调到河南武陟任知县。任职武陟期间,厘赋清丈田亩,减轻百姓负担。

在河防水利上亦有建树,亲临卫沁二河河工现场勘查,疏浚河道,并于万历十九年创编《武陟县志》。

万历二十年,授山西道御史。二十一年正月,万历皇帝提出让长子朱常洛和两个皇子一同并封为王,并称“欲待嫡子”,即中宫尚未生子,此时立太子为时尚早,待嫡子出生后再册立太子,史称“三王并封”。谕旨一出,即引起朝野震动,廷臣纷纷进谏劝阻皇帝。李日茂冒死上《谏三王并封疏》,词颇激直,坚持正见,力谏三王并封。万历皇帝迫于众议,只好放弃了“三王并封”的诏令。其间,又上《请罢长芦运学疏》,言辞犀利,深明大义,无愧于社稷臣民。

万历二十二年二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二十四年九月,升山东布政司左参议,分守东兖道,先后上《修倭议》《兵饷议》《输来朝鲜议》《东省练兵议》对抵御外来侵略、强兵卫国具有重要意义。二十六年,升山东济宁兵河道、山东按察司副使。

李日茂因继母张氏病故,丁忧回籍守制,亲身两病,上疏陈情乞养。在家乡期间,设立祠堂,捐助贫贱者米黍,并设立义学,乐善好施。万历四十四年卒。

其胞弟李日韡(wěi)(1574—1629),字文萼,号育吾。以恩贡授宁国通判,因缉拿黄山大盗的功劳,擢升沁州知州,卒于官。著有《维则录》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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