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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冒客户之名申请贷款难逃法网(第1页)

38冒客户之名申请贷款难逃法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

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案情】

2005年9月,丁某在云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车款一次性付清,交易一次性完成。该公司工作人员龙某利用手上获取和掌控的客户信息资料,开具了虚假的证明材料,冒用客户之名,到某银行的金融超市申请汽车消费贷款82万元。人民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2万元。

【点评】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

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构成: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③根据《刑法》第193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本案符合第3款的规定,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贷款。④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⑤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本案龙某冒用客户之名,用虚假的证明材料申请汽车消费贷款82万元,有主观故意,诈骗贷款金额较大,构成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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