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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 歪唇男人(第4页)

歪唇男人(第4页)

“早上驾车出去逛逛好吗?”

“好的!”

“那么,快穿上衣服吧。虽然谁都没起来,可是我知道小马僮在哪儿睡觉,我们很快就能把马车弄出来。”他边说边哈哈地笑了起来,两眼闪烁着光芒,完全不像昨夜那个沉思中的他。

我顺便看了一下表。难怪还没有人起身,这时才四点二十五分。我刚收拾妥当,福尔摩斯就进来说马僮已经在套车了。“我要检验一下我小小的结论,”他说,同时他套上靴子,“华生,此时站在你面前的大概是全欧洲最笨的蠢蛋!我该被人们一脚从这儿踢到查林克罗斯去!但是我认为我已经找到打开这个谜团的关键了。”

“在哪里?”我微笑着问道。

“在盥洗室里,”他回答道,“哦,我可没跟你说笑话。”他看出了我的迷惑,就继续说下去。“我刚到那里去过,并且把它拿来了,放进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里了。来吧,伙计,让咱们瞧瞧我这把钥匙是否打得开锁。”我们轻手轻脚地走下楼梯,来到房外,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之中。马车已套好停在路边,那个衣服也没来得及整理好的马僮在马头一旁等着。我们两人跳上车,顺着伦敦大道飞驰而去。路上只有几辆往城里运输蔬菜的农村大车在行走,可是路旁两侧的一排排别墅仍悄然无声,处在沉寂中,好像是睡梦中的城市。

“从某些迹象可以看出这是一桩奇案,”福尔摩斯说着,用鞭子催马前行,“我承认我曾经瞎得很,但我现在学聪明了。”

当我们驾车经过萨里一带的街道时,曙光正照在城里最早起床的人的惺忪睡眼上。马车驶过滑铁卢桥,飞快地经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来到布街。福尔摩斯跟警务人员都很熟,门旁两个巡捕向他敬礼。一个巡捕拉住马,另一个便领我们进去。

“是谁在值班?”福尔摩斯问。“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啊!布雷兹特里特,你好!”福尔摩斯迎向一位正走下石板铺的通道、身材高大健壮的巡官。他头戴鸭舌便帽,身穿带有盘花纽扣的夹克衫。“能跟你单独谈一谈吗,布雷兹特里特?”“当然可以,福尔摩斯先生,请到我屋里吧。”

这是一间小小的好像办公室的房间,桌上有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一架电话挂在墙上。巡官靠着桌子坐下。

“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福尔摩斯先生?”“我来是找乞丐休·布恩的。这人被指控与李镇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有关。”“是的,他正在这里等候审判。”“这我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在单人牢房里。”“他老实吗?”“哦,很规矩。但是这流氓实在太脏了。”“脏得很?”“对,我们只能督促他洗洗手。他的脸简直黑得像锅底。哼,等他的案子结了,他得按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见了他,也会同意我的说法。”

“我想马上见见他。”

“是这样吗?那很容易。随我来。您可以先把提包放在这儿。”

“不,我得带着。”

“好吧,请跟我来!”我们跟他走下一条甬道,经过一道打开锁的门,从一条螺旋式的楼梯下去,最后走进了一处墙上刷着白灰的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他就在右边第三个牢房里。”巡官说,往里看了一眼。“他睡着了,”他说,“你能看得很明白。”

“他确实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我想了个主意,并且自作主张带了些工具来。”他说着,打开那个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拿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这让我们大吃了一惊。“哈哈!您可真爱开玩笑!”巡官轻声地笑着。“喏,如果您肯做件善事把牢门打开,咱们马上就能让他看起来体面得多。”

“行,那没什么不可以的。”巡官说,“他这样子只会给我们看守所抹黑,是吗?”他用钥匙把门打开,我们悄悄地走进牢房。那睡着的家伙动了动身子,再次沉入睡梦中。福尔摩斯弯腰就着水罐,蘸湿了海绵,在囚犯的脸上用力地上下擦了两下。“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他喊道,“这位就是失踪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一辈子也想不到会有这种场面。这人的脸就像被剥下了树皮一样被海绵剥下一层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在脸上横躺着的一道可怕的伤疤和那让人感觉总在冷笑的可憎歪唇也都消失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头发在一拽之下也全掉了。这时,一个面色发白、满脸忧郁、长得很帅气的男人从**坐起来,可以看见他有一头黑发,而且皮肤很光滑。他揉搓双眼,茫然四顾,睡眼惺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忽然他明白事已败露,不觉大叫一声倒在**,用枕头把脸埋起来。“上帝啊!”巡官叫道,“他真是那个失踪的人,和照片上的人一模一样。”那囚犯转过身来,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姿态:“即使如此,”他说,“请问,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控告你犯了杀害内维尔·圣……哦,除非他们认为这是自杀未遂案,否则他们不会控告你。”巡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当警察已经二十七年了,这次可真的走运了。”

“如果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我就没有犯罪。所以,你们拘捕我是非法的。”“没犯罪,却犯了一个大错误!”福尔摩斯说,“如果你信任你的妻子,你会干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儿女。”那囚犯痛苦地说,“上帝保佑,他们会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事而感到羞愧。上帝呀!讲出去多么难堪啊!我该怎么办?”福尔摩斯坐在他身边,和善地拍打了一下他的肩膀。

“我从未向别人讲过我的身世,现在我讲给你们听。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所以我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我青年的时候很喜欢旅行,热衷演戏,后来成了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有一天,总编需要一些反映城市里乞丐们的生活情况的报道,我自愿去采访这方面的稿件。这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只有装扮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素材。我当过演员,自然学到了一些化装的技巧,在剧场后台我的化装术小有名气。我便利用了这种本事。我先用油色涂脸,然后为了装成最可怜的样子,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出一个逼真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翻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发,配上合适的衣服,在市商业区找了一个地方,装做卖火柴的小贩,实际上是当乞丐。我这样干了七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一数,竟然发现我得到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当时我很吃惊。

“报道写完之后,我就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为一位朋友担保了一张票据,后来竟接到一张传票要我赔偿二十五镑,我实在没有这笔钱,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我突然想起当乞丐时的经历。我恳求债主缓期半月让我去筹款,又请求雇主给我几天假。然后我就化起装,开始了乞丐生涯。十天之后,我凑够了钱,还清了债务。哦,这么一来,你们可以想像,此时我已明白:只要我扮成可怜的乞丐,把帽子放在地上,安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两英镑,这时再要我安下心来去做那一星期才挣两英镑的辛苦工作,是多么困难啊。在自尊和金钱之间我斗争了很久,最后金钱压倒了自尊,我辞去了记者的工作,开始每天坐在我最初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用我化装出的那一副可怜的样子引发人们的恻隐之心,我赚了很多钱。知道我秘密的只有一个人,这就是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我付了很高的房租给他,他答应为我保密。所以我可以白天是一副肮脏的乞丐样,晚上又是一副衣冠楚楚的样子。

“不久,我就积累起大笔钱财。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每个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挣到七百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有两样特殊的才能,那就是善于化装和能应付各种人,在越练越精的情况下,很多人会可怜我而多扔几个钱。整天都有各式各样的银币流水般地向我涌来,如果我哪天没挣到两英镑,那就算是时运不济。滚滚而来的钱财使我欲壑难填。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后来结婚成家。对于我的职业,没有任何人怀疑。我的爱妻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但她不知道我具体是干什么的。

“我不知道是否还有些什么别的需要我说明的地方。我当时下决心长期保持我化装的样子,所以我宁可脸上脏一点也绝不清洗。我知道我妻子当时一定很着急,我就取下戒指,乘警察不注意的时候,交给那印度阿三转给我妻子,还匆匆写了几行字,告诉她不要担心。”“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上帝啊!她一定急坏了,整整一个星期呀!”

“那个印度阿三受到了监视,”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我很了解:他认为把信寄出去又不被发现很困难。大概他把信又转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又把它忘了几天。”

“事情就是这样,”福尔摩斯说,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相信就是这样。但是从来没有人控告你行乞的行为吗?”“有很多次了,但是,一点罚款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事情必须有个结果了。”布里雷兹特里特说,“如果要警察局不张扬出去,必须是休·布恩消失。”“我已经郑重决定不再装扮乞丐了。”

“这样最好,我想事情不必再深入调查了。可是,如果你下次再犯事那我们就要把事实公布出来。福尔摩斯先生,十分感谢您帮助我们侦破了这个案件!我想知道您是怎么得出这个答案的呢?”

“这个答案,”福尔摩斯说,“是我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板烟丝得来的。华生,我有点饿了,我想,我们现在坐车回贝克街,还能来得及赶上吃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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