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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马(第2页)

“是这样!”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既然这样,我就不用再费一遍心了。可是我倒希望在天黑以前,能够在荒原上走一走,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就大概地熟悉一些,我把这块马蹄铁装在衣袋里,我想可能会更吉利些吧。”

罗斯上校看了看表,好像对我的朋友这种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感到很不耐烦。“我们应该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知道你的看法。特别是我们应该向公众宣布,把那匹名驹的名字从赛马的名单中取消。”“不必那么做,”福尔摩斯果断地说道,“我一定能让它参加比赛。”上校点了点头。“很高兴听你这么说,先生,”罗斯上校说,“你在荒原上走一会儿后,请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再一同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回去,我和福尔摩斯在荒原上慢慢走着。夕阳缓缓隐没到梅普里通马厩后面,我们面前广阔无边的平原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余辉中,晚霞洒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可是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眼前的绚丽景色,完全陷入深思中。“华生,这么办吧,”他终于说,“我们先不考虑是谁杀了约翰·斯特雷克,先把目标放在寻找马的下落上。现在假设在悲剧发生时或在悲剧发生后,这匹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马是喜欢合群的,依照它的本性推断,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不大可能跑到荒原上去,即使这样,它也会被人发现。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对于这类的乱子他们是避之惟恐不及的,生怕被警方缠上。他们知道是无法卖掉这样一匹名驹的。如果带上它,他们会冒很大的风险而且无利可图,这是显然的。”

“那么,马能在哪里呢?”“我已经说过,它可能是到金斯皮兰或梅普里通去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一定在梅普里通。我们按着这个方向找,看会出现什么结果。警长说过,这一片荒原的土质很坚硬而且干燥,可是梅普里通地势则愈来愈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片长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夜晚一定很潮湿。如果我们的推断没错,名驹到梅普里通去了,那么我们一定会在低洼地找到它的蹄印。”

我们边谈边走,兴致很高,几分钟后就走到我们所说的洼地了。我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向左边走去,可是我还没走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向我招手。我赶去时看见在他面前那片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福尔摩斯从袋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马蹄印一对照,竟然完全相符。“设想是多么重要啊!”福尔摩斯说,“格雷戈里就是缺少这种素质。对已发生的事进行设想,并按设想去办,也许就能找到结果。既然事实证明了我的猜测,我们就继续吧。”

我们穿过潮湿的低洼地,又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势开始下斜,马蹄印又出现了,接着马蹄印又中断了半英里左右,最后我们在梅普里通附近,又一次发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站在那里指点着马蹄印旁边明显可见的一个男人的脚印,脸上充满喜悦的神情。

“开始这匹马是独行的。”我叫道。“确实如此。咦,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福尔摩斯吹着口哨,我们追踪前进。福尔摩斯双眼紧盯着足迹,可是我不经意向旁边看了一眼,惊奇地发现同样的足迹又返回了原方向。“华生,你真是好样的,”在我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高兴地说道,“你让我们少跑了很多冤枉路,现在按返回的足迹走吧。”

我们走了不远,足迹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又一次地中断了。我们刚一靠近马厩,就看见里面跑出来一个马夫。“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靠近。”那个人说道。“我只有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道,“要是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否合适?”“上帝保佑,先生,他总是最早起床,如果你在那时来,他会见你的。他来了,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如果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就会把我赶走,你愿意给我的话请等一会儿。”

福尔摩斯刚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听到他这么说马上又放回口袋里。一个面容可怕的老者从门内大步地走了出来,手中拿着一条猎鞭。“怎么回事,道森?!”他叫喊道,“不许闲谈!干你的活儿去。还有你们,你们到底来干什么?”“我们要和你谈十分钟,亲爱的先生。”福尔摩斯平静而不失亲切地说。“我没工夫和游手好闲的人闲扯。这里不许生人靠近,再不走,我放狗咬你们了。”福尔摩斯俯身向前,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他猛然跳起来,脸刷地一下变得通红。“撒谎!”他高喊道,“你在撒谎!”“很好。我们是就在这儿讨论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去?”“啊,如果你愿意,请吧。”福尔摩斯微微一笑。“你不会等太久的,华生,”福尔摩斯说,“现在,让我们开始吧,布朗先生。”

二十分钟后,福尔摩斯和他走出来时,夕阳的余辉已经完全落尽了。赛拉斯·布朗转眼间变得面无血色,额上汗水淋漓,双手抖动,手中的猎鞭如风中摆柳,刚才的霸道神情已不复存在,像一条狗似的灰溜溜地跟在我朋友的身后。“一定会照您的吩咐去办。一定!”他说。“不能出错。”福尔摩斯回头看着他强调说。他胆怯地望着福尔摩斯。“是的,我保证出场。我要不要对它做些改变?”福尔摩斯想了想,忽然放声大笑,“不,不用,我会写信通知你。不要搞诡计,否则……”“是的,请您一定相信我!”“好,明天听我的信儿。”布朗哆哆嗦嗦地向他伸过手来,福尔摩斯转身走了,于是我们便向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像赛拉斯·布朗这样一会儿满身霸气,一会儿又胆小如鼠、奴气十足的败类,实在是少见。”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在返回的路上时,福尔摩斯说道。“那么说,马真的在那儿?”

“他开始胡说,妄想把事情赖掉。但是我把他那天早晨干的事一字不差地说出来,他认为我当时就在附近盯着他。你当然会注意到那个与众不同的方头鞋印,布朗的长统靴和它完全相符。还有,这种事当然下人们是不敢做的。根据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我对他说,他是怎么发觉有一匹奇怪的马在荒野上游**的,又是怎么出去迎它的,当他看到那真的是一匹白额头马驹时,又是如何地兴奋的,因为只有这匹马才能战胜他下赌注的那一匹马,想不到现在它竟然落到自己手里了。后来我又叙述了,他开始是如何打算把马送回金斯皮兰,后来又是如何心生邪念,想把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的,接着我又讲了他是怎样把马牵回来,藏在梅普里通的。当他听完我这段叙述后,为了保住自己,他不得不承认。”

“可是马厩不是搜查过了吗?”“是的,像他这样的老马混子是狡猾的。”“既然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伤害那匹名驹,你现在怎么还把马留在他手里,你放心吗?”“我亲爱的朋友,他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它的。因为他知道那匹马的安全会直接关系着他的罪过,他会受到什么样惩处的。”“我看罗斯上校绝不是一个能宽恕别人的人。”“这件事并不由罗斯上校来决定。我可以根据自己的打算对掌握的情况多说或少说。这就是非官方侦探的有利优势。华生,你是否发现了罗斯上校对我很傲慢,现在我想拿他开一下心,请不要告诉他有关马的事。”“没有你的许可我一个字都不会透露给他。”“而且这件事只是个小问题,关键是要找出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你准备开始追查了吗?”“恰恰相反,我们俩今天晚上就乘车返回伦敦。”

这让我大感意外。我们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而一开始调查就干得很顺利,现在他竟然要撒手停下来,这可让我很难理解。在回驯马师寓所的途中,我追问他很多次,他都不开口。上校和警长早已在客厅等着我们了。“我们俩打算乘夜车返回城里,”福尔摩斯说,“已经呼吸过你们达特穆尔的新鲜空气了,确实令人心情舒畅。”警长目瞪口呆,上校轻蔑地撇撇嘴。

“也就是说你没有信心能找到杀害斯特雷克的凶手了。”上校说道。福尔摩斯耸了耸双肩。“确实有难度,”福尔摩斯说,“可是我确信,你的马可以参加星期二的比赛,请你准备好赛马骑师吧。我可以要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吗?”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福尔摩斯。“亲爱的格雷戈里,我需要的东西你都备齐了。请稍候,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女仆。”“我必须说,对于这位从伦敦请来的顾问我很失望,”我的朋友刚一走出去,罗斯上校便傲慢地说,“我看不出他来这儿以后事情有什么进展。”“至少他已向你保证,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我说道。“是的,他是保证了,”上校耸了耸双肩说道,“但愿他找到我那匹马,证明他不是胡扯。”

我正想为我的朋友辩白几句,可是福尔摩斯又进来了。“先生们,”福尔摩斯说,“现在我们已经完全准备好到塔维斯托克镇去了。”我们走到外面去,一个小马倌已经为我们打开了车门。福尔摩斯似乎想起了什么,便俯身向前,拉了拉小马倌的衣袖。“你们的围场里有一些绵羊,”福尔摩斯问,“谁照管它们?”“是我,先生。”“最近你发现它们有什么不同吗?”“啊,先生,没什么大事,只是有三只腿瘸了。”我看出,福尔摩斯极为满意,因为他搓着双手,咧着嘴轻轻地笑了。

“大胆的推测,华生,但是很准确,”福尔摩斯碰了一下我的手臂,说道,“格雷戈里,你最好注意一下羊群的这种怪异病症。走吧,车夫。”罗斯上校的脸上仍然是不信任的神情。可是我看出警长很注意福尔摩斯的话。“你肯定这是很重要的吗?”格雷戈里问道。“是的。”“还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吗?”“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很奇怪。”“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这正是奇怪的地方。”歇洛克·福尔摩斯提醒道。四天后,我和福尔摩斯乘车到温切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如约去车站迎接了我们,我们乘坐着他那高大的马车驶向城外的跑马场。罗斯上校一脸不悦的神情,态度也极其冷漠。“现在我也没有一点儿马的消息。”上校说。“我想,一旦看见它,你能认出来吧?”福尔摩斯问道。上校非常生气地说:“我在赛马场已有二十年了,从没有听到这种话,连小孩子都会认出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赌注怎么样?”“这才是微妙之处呢。昨天是十五比一,今天竟然跌到三比一了。”“好!”福尔摩斯说,“一定是有人听到了消息。”马车抵达看台的围墙,我看到赛马牌上参赛马的名单。

赛马年龄:限四五岁口。赛程:一英里五弗隆。每匹马需交款五十镑。第一名除金杯外奖金一千镑;第二名奖金三百镑;第三名奖金二百镑。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深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头。骑师着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们把准备好的另一匹马也撤出比赛了,现在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你的话上了。”上校说,“什么,那是什么?名驹银色白额马?”“银色白额马,五比四!”赛马赌客大声喊着,“银色白额马,五比四!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余赛马,五比四!”“所有的赛马已经编好号了,”我高声说,“现在出场的是六匹马。”“六匹马都出场了?也就是说,其中有我的马,”上校焦急地喊道,“可是它在哪儿,没有白色的马!”“刚跑过五匹,那匹肯定是你的。”我正说着,一匹矫健的栗色马骄悍地从围栏内跑出来,从我们面前缓辔徐行,上校那位为大家所熟知的黑帽红衣骑师正高坐在马背上。“那马不是我的,”马主人高声喊,“这马的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究竟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喂,喂,我们来看它跑得如何。”我的朋友很平静地说道,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认真地观看了几分钟,“好极了!好极了!”他又突然喊道,“它们跑过来了,已经拐弯了!”

我们焦急地望着,赛马正向这边奔来,情景异常壮观。先是六匹马紧挨在一起,用一条地毯就可以把六匹马全盖上。跑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领了先。可是,当它们跑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显然后劲儿不足,而罗斯上校的名驹却一马当先地冲到终点,比它的对手早到六马身长,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排在第三。

“看情况,确实是我的那匹马,”上校用一只手遮到双眼上望着,急促地说道,“我现在实在是抓不着头绪,但是,你不觉得这秘密保守得太久了吗,福尔摩斯先生?”“是的,上校,你立刻就会了解所有的情况。我们现在一起去看看它。”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时我们已经走进围栏,只有马主人和他的朋友才能进这里,“你只要用酒精把马的脸和腿洗一洗,你就能够认出它就是那匹名驹银色白额马。”“我实在太吃惊了!”“我在盗马者那里找到它后,就自作主张让它以此面目参赛。”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秘。这匹马看来非常健壮、优秀。这是它一生中跑得最好的一次。我当初对你的才能有些怀疑真是太抱歉了。你帮我找到了马,真是太好了,如果你能抓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那就更完美了。”“这件事,我已经办好了。”福尔摩斯慢慢地说道。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客车返回伦敦,福尔摩斯开始详细地讲述星期一夜晚在达特穆尔驯马厩里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他是如何解决的,我们听得入了迷。我猜想罗斯上校和我一样觉得旅途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根据报纸上的报道我形成了完全不正确的概念。可是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些被其他细节掩盖的重要事实。我到德文郡时,也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凶手。当然,那时我也意识到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而我乘坐马车来到驯马师房前时,我突然想到咖喱羊肉的重要性。你们还记不记得在你们从车上下来时,我正一动不动地出神?我是在想我脑袋是否出了问题,我怎么会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我承认,”上校说,“即使是现在我也不明白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研成粉的麻醉剂是有气味的。这气味虽不难闻,但是能感觉出来。要是把它掺在普通的莱里面,吃的人一定会发现,不可能继续再吃。而咖喱却完全可以掩盖掉这种气味。不可能设想,陌生人菲茨罗伊·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去用。另一种特别怪异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是个不可思议的巧合。因此,辛普森的嫌疑被排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就转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他们俩才能选择咖喱羊肉作为这天晚上的晚餐。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不良反应。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能接近这份菜肴而不被女仆发现呢?

“在这个问题上,我意识到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引发出其他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但是,有人进来并把马拉走,它竟然不叫,也没有惊醒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很明显,狗很熟悉这个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一定记得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没有一个神志正常的人会用它来当武器的。正如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医生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正是为做精密手术而准备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有很丰富的经验,你总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轻轻地滑一小道伤痕,那是绝对查不出痕迹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会出现轻微的跛足,这样会被人误解为是训练过度或是有点风湿痛,可是绝不会被人怀疑是一个奸诈的阴谋。”

“恶棍!混蛋!”上校大叫道。

“我们已经弄明白约翰·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这样一匹烈马在受到刀刺以后,一定会高声嘶叫。为了不惊醒在草料棚睡觉的人,所以这个勾当必须到荒野去干。”

“我真瞎了眼!”上校高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呢。”

“是的,检查过他的东西后,我幸运地找到了他的犯罪方法,就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一个世故老练的人,你应该知道一个人不可能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通常我们都是自己处理自己的财务,所以我马上意识到,斯特雷克重婚,而且另有住处。从那张账单可以看出,一定有一个奢侈的女人牵涉在这个案子中。即使像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也很难想到他们能花二十畿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经随意地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这件事,但是她没有一点反应,这也说明她和此事无关。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下意识地感到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搞清楚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起,一切就都明白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在那里他点起蜡烛,这样别人不会看到他。辛普森在逃走时丢了领带,斯特雷克把它捡起来,可能是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马被突然的光亮吓着了,出于动物的本能的自我保护,便猛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正好踢到斯特雷克的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对马下手,不顾下雨,已经脱掉了自己的大衣,所以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就把他的大腿划破了。我解释明白了吗?”

“你把一切都说得明明白白,只有一个问题我还要问你,”上校大声说道,“这匹马在哪儿呢。”“啊,它脱疆逃跑了,被你的一位邻居照料着。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表现出宽容。我想,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我们已经到了克拉彭站,再有差不多十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坐坐,我会很高兴地把你感兴趣的其他一些细节讲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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