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考官说不出话来。
孙府尹让人搜他的身。
搜出一封信。
信是赵明远写的,内容是催周考官尽快把考题给他。
信的最后,还有一句话:
“若不如期交付,定将前事公之于众。”
前事?
什么前事?
孙府尹继续追问。
周考官终于扛不住了,把什么都招了。
原来,他跟赵明远早就认识。
两年前,赵明远在山西犯了事,强占民田,逼死人命。
周考官当时在山西当知县,收了赵明远一千两银子,把案子压了下去。
后来周考官调来北京,当了同考官。
赵明远找上门来,用这件事要挟他,让他帮忙作弊。
周考官没办法,只好答应。
可没想到,赵明远死了。
死之前,还给他写了那封信。
“不是我杀的!”周考官跪在地上,拼命磕头,“真的不是我杀的!我虽然恨他,但我不敢杀人啊!”
孙府尹看着他,眉头紧锁。
如果周考官说的是真的,那凶手是谁?
谁杀了赵明远,又把玉佩塞进号舍,故意陷害周考官?
第六天,又一个线索浮出水面。
一个考生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
他说,考试第三天晚上,他起夜去茅房,路过天字号的时候,看见一个人影从赵明远的号舍那边走出来。
当时天黑,他没看清是谁,只记得那个人走路的样子有点奇怪,像是……像是瘸的。
孙府尹立刻让人把所有考官和差役都叫来,让他们走一圈。
结果发现,一个姓王的差役,走路是瘸的。
王差役被带上来问话。
他一开始不承认。
孙府尹拿出那块玉佩,问他认不认识。
王差役的脸色变了。
“这……这是……”
“这是谁的?”
王差役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孙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