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给草原鹰送一份大礼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此时正值惊蛰。
秋来九月八,重阳。
此去草原,半年后起事。
“秦术,草原都是一群部落,据说还在用骨器作战,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他们怎么可能战胜朝廷。”
慕容瑾虽然觉得去草原是好事,但并不认为秦术用他们作为主力军队是最好选择。
青州瀚海大草原,几百年来被天下文人士子称之为荒蛮之地,那里除了一望无际的青草,也就只有牛羊了。
“游牧民族向来善战,只是从没有人将他们统一过,我觉得,我可以。”
秦术谈笑之间,有种令人忍不住信服的魅力,众人闻言也都哈哈笑了起来。
当年的他也是这么说的。
流浪乞儿要为周国变法,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但三年后,周国通过变法一步步崛起,甚至连骑兵都有了。
已经没人再怀疑他的能力。
他说可以,那就可以。
慕容瑾点了点头,“好,我们去草原。”
李牧想了想,问道:“主上,草原有十八部,咱们先从哪个开始入手?”
秦术沉吟片刻,道:“草原鹰部。”
草原人的部落皆是以动物为图腾。
其中草原鹰是最强的飞禽,在草原上几乎没有天敌,因此也被最强的部落奉为图腾。
秦术继续说:“常言道,无事不登三宝殿,不带点礼物,人家可不拿我们当一回事啊。”
慕容瑾有些尴尬道:”我出来得急,身上就只有一些散碎银两。”
她以为秦术要送大礼。
可她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秦术并肩王府都被抄了,他更没有了,这些天字营的将士们大概也没有。
秦术无奈看了她一眼,这位长公主好歹也算能文能武,见多识广了,怎么不明白草原人的习俗?
还是章罕开口给她解释,“游牧民族以物换物,金银珠宝他们是不要的。”
草原人过着相对原始的生活,走到哪儿就吃到哪儿,靠着天地过日子,给他钱他也没地方花啊。
慕容瑾看向秦术,“那你到底要送他什么?咱们身上好像也没有东西能送他们。”
秦术也不卖关子了,直截了当说:“不是我们身上的,是唐家堡,唐山的人头。”
慕容瑾有些诧异,“这唐山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