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一天。
第十三条本暂行制度至发布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解释。
第二节公司员工奖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更多地为公司作出贡献,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二级法人公司及事业部。
第二章颁发奖金的原则
第三条要把颁发奖金作为重要的激励手段,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四条颁发奖金要严格执行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多超多奖、少超少奖、不超不奖的分配原则。
第五条颁发奖金要执行公平合理的原则,主要工种和超额完成任务比较困难的工种要高于辅助工种和超额完成任务比较容易的工种。
第六条管理人员由于所负责任较大,奖金额应高于一般工作人员。
第三章奖金的种类
第七条公司设立的奖金如下。
1.效益奖金
此项奖金指各部门在完成本部门指令性计划指标后,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的部分。
2.总经理奖金
此项奖金指总公司在完成指令性总体计划指标后,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由总经理按相关单位(或个人)工作(或绩效)表现核发的部分。
第四章奖金标准的制订
第八条效益奖金的确定。
(1)各二级法人公司及事业部在完成指令性计划指标(生产产值或销售回款额)后,从超额部分中提取5%作为效益奖金总额。
(2)总公司在完成指令性计划销售回款额指标后,从总超额部分中提取5%作为效益奖金总额。
第九条总经理奖金的确定。
总公司在完成总计划销售回款指标后,从总超额部分中提取1%作为总经理奖金:
第五章奖金分配
第十条各二级法人公司和事业部有具体计划指标的员工效益奖金分配,按其超额多少领取高低不同的奖金。
第十一条总公司员工效益奖金的分配办法。
每季度由人事部组织公司各部门依据员工岗位描述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分为优、甲、乙、丙及丁共五个等级,然后将结果报总经理。员工奖金也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及丁共五个等级。
第十二条总公司效益奖金系数的分配。
第十三条总公司有具体计划指标(略)。
第六章奖金发放
第十四条效益奖金和总经理奖金每季度发放一次。
第十五条效益奖金和总经理奖金发放时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工资卡。
第十六条效益奖金发放程序同工资发放程序。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