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下这个情况,谭一纪他们几个还真不缺家伙。
皇甫,谭一纪,刘老六,班克占江,宫雪芳,铁子寿,一行六个人,其中班克占江和刘老六个人一把枪。
班克占江用的是土铳,刘老六则是毛瑟步枪。
如今有多了四把枪,谭一纪和皇甫各人一把,交给铁子寿的时候,这老家伙说什么也不愿意拿枪。
反倒是宫雪芳,拿起来了其中一把三八步枪在手,拉动枪栓,观察弹仓里面存储的子弹,再到举枪,寻找三点一线的机械瞄准,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十分的娴熟。
“其实我更喜欢刘先生手里的那把毛瑟步枪,三八式不适合女性,后坐力太大,而且精准度也不如毛瑟。”宫雪芳笑着看向刘老六,目光也落在了刘老六后背的那把毛瑟步枪上。
刘老六被她这眼神看的有些不好意思,良久之后说道:“没想到宫小姐也精通枪械。”
一边说着,一边把背上的那把毛瑟枪给卸了下来,交到了宫雪芳的手里。
至此除了刘老六之外,几乎所有人都人手一把枪。
谭一纪握着手里的三八步枪,总觉得心里不太妥帖,忐忑之余说道:“讲老实话,我没开过枪,也不喜欢这玩意儿,一开枪就震天动地的,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身怀凶器。”
其实有一点谭一纪没说,那就是瘸子老爹,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对自己灌输一种概念。
就是枪这玩意儿,是西方洋人带来的邪佞器物。
就是这玩意儿让古老的东方大国陨落,让那些红毛金毛的洋鬼子,骑在了古老华夏人的头上。
虽然谭一纪知道,这说法无外乎是瘸子义父,这些旧时代帝国残阳之下,对于往日帝国余晖和骄傲的怀念罢了。
可从小耳濡目染的影响,却也是让谭一纪,内心对于这器物,或多或少有一丝丝的反感。
肩扛着枪,一路来到了谷地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淡了下来。
刘老六看了一眼怀表:“这才五点多,天就已经擦黑了。咱们得快些了。”
“是啊,得趁着天色完全黑下来,咱们得找到一个栖身过夜的地方。”谭一纪说着,目光挪移到队伍最后的班克占江身上:“占江兄弟,你是讷殷城的人,你给指条路,咱们该往哪走?”
班克占江清了清嗓子说道:“往西走,大约还有二十几分钟,有一处山庙。”
他看向了刘老六的后背:“那一处山庙,老六你应该去过吧?”
刘老六啧了一声:“有印象,我记得和师父当年去万灵殿的时候,的确是见到了一座修建于谷地的山庙,但是怎么走的我真忘了。”
他看向四周:“这里地势环境复杂,更何况当初来的时候是夏天,四周是漫山遍野的青翠,而如今正值长白山的深冬,四处白雪皑皑,许多当年的地标我也都寻不见踪影了。”
于是众人顺着班克占江所指的方向,又大约行走了十几分钟。
绕开了一片针叶林和慢坡之后,众人在傍晚山中薄雾的尽头,隐约依稀可见,一座古朴却又风格与中原建筑大不相同的庙宇,出现在了山雾与白雪之中。
这时队伍里的刘老六,站在原地怔怔出神的说道:“我们到了,万灵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