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对长期滞留出差的处理是,在同一地区连续滞留10日以上时,对超过日数,减付10%的出差补贴和住宿费合计额。
第九条特例出差是指按照出差地单位的习惯,由对方提供住宿条件或提供住宿费。
第十条差旅费超支是指:
1。超出差旅费基准的规定;
2。实际费用超支。
第十一条出差出发时间为上午,出差归来时间为下午时,支付当日全额差旅费。计算基准为交通工具的票根。
第十二条预支手续
1。从概算额中扣除预付额,预付额不得超出对客户收款额;
2。超出预付额部分,凭有关凭证报账结算;
3。特殊情况下,需经财务主管批准,凭出差日报领取和结算。
第十三条出差报告原则上应包括:
1。出差地、日程和出差单位;
2。出差处理事项;
3。出差条件及意见。
第十四条休息日在外地出差时,公司发给两天的休息出差补贴。
第十五条交通费按审定路线实报实销。
第十六条经常出差包括以下人员:
1。推销员;
2。宣传人员;
3。其他特殊人员。
第十七条当出差者在同一城市出差,或公司认为没有必要支付时,不向其支付补助。
第十八条申请赴任补助时,必须通过直属部门主管向总务部门申请。如家属同行时,亦可通过同样手续申请家属补贴和家庭财产转移补贴。后者按实际费用报销。
第十九条近距离出差的支付办法是区分经常出差者和非经常出差者,然后按实际出差时间长短(分为4~6小时、6~8小时和8小时以上)分别支付不同数额的出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