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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大清雍正时期(第2页)

大家平均分配,这样现任不利于赈灾工作的展开。随后的第二天雍正反应过来,又下令给八旗都统:

八旗兵丁等房屋倾圮者,昨已每旗赏银三万两,为修理之用,闻该管之都统官员等,不论坍塌墙垣之多寡,及有无伤损人口之处,一概均匀给散,并无差等。其名则均而实则不均之甚。总因伊等潦草塞责,不肯以实心经理公事。俾朕之恩泽不滥不偏,登众兵于袵席也。除从前所赏银两,各旗已经均给外。朕再赏每旗帑银三万两,著该旗大臣等悉心确查,分别等次,秉公赏给,务令寒苦之家,实霑恩惠,倘仍任意给发,不能公当者,经朕访闻,必于该旗之大臣官员是问,至于八旗官弁,已给半年之俸,不在查赏之内。

这次是根据实际受灾情况实行赈济,不再是一锅烩。这样的旗帜鲜明的救灾显然会挫伤广大汉族官员工作的积极性,在多方调查和讨论下,终于在一个月后出台了另外一个政策:

凡在京城工作的官员,不管你是满还是汉,不管你是不是旗人,凡是在北京驻扎的军队的军兵、官兵,统统地增加半年工资。

不过这次还是没有老百姓什么事儿。就连普通旗人享受国家分房的待遇也要取消了。清朝刚入关时,所有旗人都是国家统一分房。皇亲国戚等权贵自然是高墙大院,官员则是按照等级分配:

一品官给房二十间,二品官给房十五间,三品官给房十二间,四品官给房十间,五品官给房七间,六品、七品官给房四间,八品官给房三间,拨什库(领催)摆牙喇(护军)披甲给房二间。《清史职官制》

所有旗人按照方位占据北京西北郊和内城等富贵和风水好的地方:

镶黄,安定门内;正黄,德胜门内;正白,东直门内;镶白,朝阳门内;正红,西直门内;镶红,阜成门内;正蓝,崇文门内;镶蓝,宣武门内。

外三营(健锐营、圆明园护军营、火器营)负责拱卫圆明园等郊区的皇家园林。

随着八旗人口的飞速增长,到了康熙时期,清朝政府已经渐渐不能承受如此巨大的财政开支。康熙二十年(1681年)八月,清廷不得不做出艰难的决定“汉军有职无职人员愿在关厢居住者,听其居住;满洲、蒙古内年老有意休致官员,愿在关厢居住者,亦听其居住”。这其实就是默认了旗人到外城居住和购买房产,以及汉人到内城购买房产。满汉分居的局面宣布告破。

康熙九年(1670年),清廷进一步调整政策:

官员、甲兵地亩,不许越旗交易;其甲兵本身种地,不许全卖。

土地买卖的窗口虽然只开了一点,但是以后越是不可收拾。到了雍正帝这,改革更加彻底:

1、国家给旗人分房子。除非你是皇亲国戚,文武大员,你为国家做了特殊贡献,才可能会分你一套房子。

2、允许旗人把原来分的房子转卖出去。但你卖房子的时候需要交给国家一笔费用,因为是国家分的房子,你是没有产权的。

到了道光五年(1825年),清廷更是出台了“准许旗人自谋生计”的政策,房产改革终于告一段落。

但是仅仅靠国家的力量还不行,还必须依靠民间的力量。明清的会馆,一般影响中就是商人们联络感情的处所。但是会馆还有一个功能,就是为本省、本乡的举人,秀才提供帮助。他们可以花很少的钱,甚至免费享受住店学习的服务。这就是地缘纽带下的廉租房吧。

史上第一次禁烟

雍正七年(1729年),雍正颁布了《兴贩鸦片及开设烟馆之条例》。禁令规定,贩运鸦片烟的,枷号一个月,发往近边充军;私开烟馆者,按邪教论罪,绞监候;协助贩运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治理不力的官吏,交部议罪;但是对吸食鸦片烟的人,并不治罪。在这一法令中,首次提出了用刑罚手段来惩治贩卖、教唆或引诱他人吸食鸦片的行为,并加重了对管理官员的责任。该条例为世界上第一个禁烟令,它标志着禁毒史的开始,也标志着禁毒立法史的开始。

这时候发生了陈远案。行户陈远贩运鸦片23斤,结果被漳洲知府李治国拿获。李知府判定没收鸦片,把陈远充军。陈远喊冤,说这是药材专用,并不是吸食的鸦片烟。后经巡抚刘世明上奏,陈远所贩鸦片实为药店专营的药材,而不是吸食的鸦片烟,鸦片只有加入烟草之中,才会变成****人心的毒品。所以雍正一朝虽然严禁鸦片烟,却不禁止鸦片,海关也是照样进口,照旧征税。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嘉庆朝。

明代人称鸦片为阿芙蓉。它的原植物是罂粟,罂粟壳中流出的津液,经过加工提炼,便是鸦片。虽然鸦片和罂粟形同母子,但是罂粟是土产,但是鸦片才是从国外进口的。明《本科纲目》便是他们分为两条,可见明代人还是把鸦片当成药品,还不知道它的危害。

最早在宋代的时候,人们发现罂粟是可以食用的,并且成为一种风尚。《开宝本草》因而把罂粟列入米谷类,《图经本草》也记载有罂粟粥的制作方法。苏东坡有诗:道人解作鸡苏水,童子能煎罂粟汤。

《泊宅篇》、《志稚堂杂抄》当时的医术都表示罂粟壳有止泄、止疟之功,于是才开始有种植罂粟以充药用的。元代时,种植面积逐步扩大,明代时种植更加广泛。天一阁《嘉靖马湖府志》卷4记载其土产“药有罂粟”。马湖今四川马边县地,位置偏僻,交通闭塞。明嘉靖时期就知道种植罂粟,可以知道当时种植面积的广泛。但同时也说明当时人们并不知道罂粟可以吸食,还只是停留下作药品的阶段。

之后由于海上交流的增多,直到此时鸦片才被运到中国。俞正燮《癸巳类稿》卷14:

明四夷馆同文堂外国来文八册,有译暹罗来文云:

那侃备办金叶表文,差握坤大通事众头目到广东布政司给文赴北京,叩头皇帝,乞讨红纱二十匹,红罗二十匹,青罗二十匹,。那侃进皇帝苏木二千斤,树香二千斤,马前二百斤,鸦片二百斤。进皇■片一百斤,此不知何年文。

《大明会典》确实记载了当初亚洲藩属国给明皇室进贡鸦片的事。暹罗、爪哇、孟加拉,他们的国王定期向中国派出朝贡使团,拿着黄金镶边的国书,向明朝进贡当地土产的各种宝物,以取悦宗主国,贡品中就有鸦片,不过《大明会典》把它叫做“香”。暹罗每次给皇帝进贡200斤,皇后100斤,其他两个国家进贡的数量史无明文。但是这个数量并不能满足皇室的需要,皇帝还要派出太监到处寻觅采购鸦片,而当时的鸦片价格与同等重量的黄金同价。

据说万历皇帝30年不上朝,就是在宫中跟郑贵妃吸食鸦片。他还给鸦片起可个名字“福寿膏”。1958年在郭沫若同志的一再要求下,定陵终于被挖掘。经过鉴定万历皇帝的尸体,在他的头骨中发现了吗啡成分,可以作为万历皇帝吸食鸦片的重要证据吧。

嘉庆四年,两广总督觉罗上奏,洋人利用鸦片来换取中国的银子,确实可恨。这就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加重国内失业。希望皇帝您老人家禁止鸦片进口,贩卖,违者拟罪。

这时嘉庆十九年又发生了舆亮一案。舆亮是广州驻防正红旗骁骑校,在永泰佐领手下工作。广州副都统萧昌进京时,他是亲兵随同前往。他想私贩一点鸦片进京赚点外快,于是借银一百四十两,在石二那里买了十一斤鸦片,偷偷藏在自己的箱底。到了北京城外,又怕城门盘查出来,就找来一个叫段大的人,给段大十八两银子,让他帮忙偷偷运进北京。结果还是在崇文门给查了出来。

最终判决:舆亮是官员,明知鸦片是禁物,却贩运进京,因为是旗人,罪加一等,革去骁骑校职务,枷号一个月,发配新疆为奴。段大协助走私,杖一百,劳役三年,由顺天府(北京府)发配。从广州到北京一路上,竟然没有巡查汛口的文武官员发现,所经之地所有官员连广州海关在内,一并查取职务姓名,按律惩办。二品大员副都统萧昌,一路之上竟然毫无察觉,交部严加议处。因舆亮是广州将军治下,将广州将军本智以及广州海关监督祥绍也交部严加议处。之后由两广总督蒋攸括和广东巡抚董教增联名发布《酌定查禁鸦片烟条规》,重申鸦片禁令。

为了十一斤鸦片,查办两位二品旗籍大员,作为旗人不但没有得到庇护,反而罪加一等,可想当时禁令是十分严格的,而此时大清的海关还是可以信赖的。

海关人员听说鸦片因为造成人们不安分农业,造成国家收入流失,于是对于钟表等所有洋人的非土产的东西,都加以查禁,刁难。真不知道这是爱国还是误国。

用兵奇谋年羹尧

年羹尧(1679年~1726年)是清代康熙、雍正年间人,进士出身,官至四川总督、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还被加封太保、一等公,高官显爵集於一身。他运筹帷幄,驰骋疆场,曾配合各军平定西藏乱事,率清军平息青海罗卜藏丹津,立下赫赫战功。雍正二年(1724年)人京时,得到雍正帝特殊宠遇,真可谓位极人臣。但翌年十二月,风云骤变,他被雍正帝削官夺爵,列大罪九十二条,赐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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