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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一章(第3页)

“他是谁啊?”

“牛虻——费利斯·列瓦雷士。你对他没有印象了吗?就是穆拉托里队伍中的那人,三年前从亚平宁山区下来的。”

“噢,你是知道那帮人的,不是吗?我记得他们去巴黎的时候,你是和他们一块走的。”

“不错。我去了里窝那,送列瓦雷士动身去马赛。他当时不愿意留在塔斯加尼;他说,起义失败了,留在这儿除了放声大笑没有别的事可干,,他倒不如去巴黎。毫无疑问,他跟格拉西尼先生的见解一致,认为塔斯加尼这地方让人笑不出来。不过,我相当有把握,只要我们邀请他,他是会回来的,因为在意大利又可大干一番了。”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列瓦雷士。我想,他是巴西人吧。至少,我知道他在那儿住过在我见过的人中,他算是一个十分机智的人。天晓得,我们在里窝那的那一个礼拜,无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一看见兰姆勃梯尼,就叫人伤心死了。但是只要有列瓦雷士在屋里,我们就忍不住要笑,他那诙谐的谈吐,简直就是一团永远喷不完的烈火。他脸上还有一处丑陋的刀伤,我记得还是我替他缝合了伤口。他是个古怪的人,可是我确定就是由于有了他,有他胡说八道,有些可怜的小伙子才没有真的垮下来。”

“他不就是那个在法国报纸上用牛虻做笔名发表政治讽刺文章的人吗?”

“是的,他写的大多是短小精悍、内容滑稽的小品文。亚平宁山上的走私贩子知道他舌头厉害,给他送了个绰号‘牛虻’,他就把这个绰号当笔名了。”

“我对这位先生有点认识。”格拉西尼用他那慢条斯理的声调插进来说,“我无法说我所听到的都是称赞他的话,虽说他的确具有某种哗众取宠的小聪明,但我认为他的才能被说得太神乎其神了。他可能不乏敢打敢拼的勇气,但我相信他在巴黎和维也纳的名声不能说是白璧无瑕。他仿佛是一个经历过——呃——许多奇遇的人,况且身世不明,据说杜普雷兹探险队本着慈善之心,在南美洲热带某个地方收留了他,当时他像个野人,潦倒落魄的程度令人难以想像。我相信,他对自己何至于落到那步田地,从没做出过令人满意的解释。至于说亚平宁山的那次起义,恐怕毋庸讳言,参与那个不幸事件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据说在波沦亚被处决的那几个人是一伙亡命之徒,侥幸逃脱的人当中,大多数人的品格不值得一提。当然,其中也的确有少数几个是具有高贵品格的——”

“他们当中有些人还是在座几位的至交呢!”列卡陀声音里满含怒气插嘴说,“置身事外,鸡蛋里挑骨头倒是很好的,格拉西尼。但是那些所谓的亡命之徒是为他们的信仰而舍生的,这就比你我到现在为止所干的事要伟大多了。”

“下次你再听到有人对你讲起这种巴黎的风言风语,”盖利补充说,“你不妨告诉他们,就我所知,他们有关杜普雷探险队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我跟杜普雷的助手马特尔有私交,从他那里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他们发现列瓦雷士流落到那里,确有其事。他在争取阿根廷共和国独立的战斗中被俘,而且逃了出去。他乔装各种各样的人,在那个国家四处漂泊,企图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要说是出于慈善之心才收留了他,那就纯属杜撰了。他们的翻译生病了,不得还被送了回去。那些法国人谁都不会说当地的语言,于是请他当翻译,他和他们一起待了三年,考察了亚马孙河的支流。马特尔告诉我,要是没有列瓦雷士,他们根本不可能完成那次探险。”

“不管他是什么人,”法布列齐说道,“他肯定具有过人的本领,不然他就不会受到两位老练的探险家注目,况且他的确受到了他们的注目。夫人,你有什么想法?”

“我对这桩事一无所知。他们从塔斯加尼逃亡出去的时候,碰巧我去了英国。可是我认为,假如跟他在蛮荒的国度探险三年的同志和跟他一起起义的同志对他评价很高,那就是一份很有分量的推荐书,足以抵消那些无稽的街谈巷议了。”

“至于他的同志对他的看法,那没有什么好说的。”列卡陀说道,“从穆拉多里和柴姆贝卡里,到最粗鲁的山民,都对他极为崇敬。他跟奥尔西尼私交也很深。另外,关于他在巴黎的情况,的确不断传出不是太好的无稽之谈。然而一个人要是不想树敌太多,那么他就不会成为一个政治讽刺家。”

“我记得不是特别清楚,”莱伽插言道,“但是那些人经过这里逃走的时候,我记得好像见过他一面。他是不是驼背,或是佝偻着腰什么的?”

教授已经拉开了写字台的抽屉,正在翻着一堆材料。“我看我这里放着警察通缉他的告示,”他说,“你们大概都还记得,他们逃进山里躲起来以后,当局给他们画影图形到处张贴,而且红衣主教——那个混蛋叫什么来着?——斯宾诺拉,还悬赏要他们的脑袋呢!

“提起警察局这张告示,我倒想起列瓦雷士的另外一个神奇故事来了。当他穿上当兵的旧军装到处流浪,乔装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想要寻找他的同伴时,他居然让斯宾诺拉的搜查队允许他搭乘便车,还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跟他们讲了许多惊险的故事,说他如何被叛乱分子俘虏,给拖进他们山上的巢穴,还说他如何受尽折磨。搜查队员把那张告示拿给他看,他就对他们胡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恶魔’。到了半夜,等他们都睡熟了,他就把一桶水倒在他们的火药上,口袋里装满给养和弹药溜之大吉——”

“噢,就是这个,”法布列齐突然说,“‘费利斯·列瓦雷士,绰号牛虻。年龄,三十左右;籍贯和家世,不详,可能为南美洲;职业,新闻记者。身材矮小,黑发,黑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宽额大颡、鼻子、嘴和下巴——’喔,在这儿:‘特征:右腿瘸,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脸上有新刀伤疤痕,口吃。’另外还有一条注释:‘枪法极精;追捕时务必小心’。”

“搜查队掌握他这么详细的特征,他居然还能骗过他们,真是让人敬佩。”

“他能化险为夷全凭的是非凡的胆量。只要搜查队起半点疑心,他就没命了。可是每当他装出一副无话不说的纯真模样时,什么难关他都能闯过去。好了,先生们,你们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看来在座的人当中有不少认识列瓦雷士。我们是不是向他表示,我们很愿意请他到这里帮忙呢?”

“在我看来,”法布列齐说道,“我们不妨先向他试探一下,看他是否愿意考虑我们这个计划。”

“噢,你放心好了,只要是与耶稣组织会教士斗,他肯定愿意参加。他是我见过的人当中反对教士最激烈的人,事实上他在这一点上态度非常坚决。。”

“那么,就由你给他写信好吗,列卡陀?”

“那是当然的了。让我想想,现在他会在什么地方呢?我想是在瑞士吧,他是哪儿也待不住的人,老是到处流浪。可是至少小册子的问题——”

随即他们进行了一番长久而热烈的讨论。等到与会的人最终散去的时候,玛梯尼走到那个沉默寡言的年轻妇人面前。

“我送你回家吧,琼玛。”

“谢谢,我想和你说件事。”

“是地址出了岔子?”他轻声问道。

“并不那么严重,可是我以为应该做点更正,这个星期有两封信被扣在邮局,信都不怎么重要,或许是事出意外吧。可是我们可不能冒险。一旦警方开始怀疑我们任何一个地址,我们就得赶紧更换。”

“这事我们明天再谈,今天晚上我不想和你谈正事,你看上去有点累了。”

“我不累。”

“那就是心情不好了。”

“噢,不是,没有什么特殊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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