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攻心
法律攻心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进行法制宣传和有针对性地强调法律后果,帮助债务人提高认识,依法还债。
在企业拖欠款中,有些债务人长期拖欠并非无力偿还,而是由于法制观念薄弱,权利到手就不管义务。这类债务人“千年不赖帐、万年不还钱”,“只要为集体、咋干咋有理”。对这类债务人,应当采用宣传教育的方法,增强其法制观念,同时启发债务人计算效益帐、损失帐、利益帐,明确指出一旦提起诉讼,债务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一些以种种理由拖欠的债务人,债务人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攻心,对其进行《经济合同法》的教育。具体可以采用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债权人同债务人应当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列举有关证据;其次,摆出债权人一方已按合同规定履行了义务的事实;再次,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说明债务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并计算出债务人应承担的利息总额;最后,分析利害关系,告知债务人,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债务人不但要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而且要付继续拖欠的利息,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影响债务人企业的信誉等等。运用法律攻心的办法,帮助债务人明确利害关系,权衡利弊得失,使其择善从之。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应选派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清债人。企业最好选用企业法律顾问,或聘请律师、兼职法律顾问进行工作。律师在协商追欠款时,对方可能提出种种理由和客观原因拖延或拒绝付款。对此律师都应将对方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及法律的有关规定说清,把采用诉讼以解决和非诉讼解决的利弊关系讲清,达到追回欠款的目的。债权人切忌选派缺乏法律知识,或一知半解、信口开河的清债人进行法律攻心。如果这样,不但会使债务人半信半疑,而且使债务人感到不过如此,从而丧失了法律攻心的真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