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制裁
信贷制裁,即用金融管理措施制裁债务人,以实现讨债目的。这一方法的采用一般只限于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机构的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将货币贷给经济组织或个人后,如接受贷款的一方不按期归还本息,银行有权给予信贷制裁,包括提高贷款利息,从企业收入中扣回逾期贷款本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依法封存作为贷款的物资等,如此迫使债务人及时归还欠债。
金融机构应聘用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在代理清债过程中,一般采用以下几种作法:1。是把清理前的大部分信用贷款协商变更为担保贷款或抵押贷款;2。是对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实行公证,逾期不还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履约;3。是对数额大、逾期不还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的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