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你也知道冷?”
“知,知,知道,冷,冷……”
“嘿嘿!”朱元璋笑道,“知道冷就好。穿好衣服,传朕的口谕:所有服役的民工,一律停工回家过年。过完了年,暧和了再开工。”
“小的遵命!”常来急忙穿上衣服,磕个响头,转身跑了。
了使官吏们洞彻民间疾苦,朱元璋命翰林院编了一本《醒贪简要录》,人手一册,颁发给官吏。各级官员的品级,每个品级俸金多少,折合稻谷多少,折合平均亩产多少,需要多少亩田的收入,才能养活一个官吏,以及农民春种、夏耘、秋收、冬藏的艰辛等,书中都做了详细的记载。朱元璋亲自为该书写了一篇情真意挚的序言。其中写道:
四民之中士最贵,农最劳。最劳者何?当春之时,鸡鸣而起,驱牛秉耒而耕。及苗既种,又需耕耨,炎天赤日,形体憔悴。及至秋成,输官之外,所余能几?一或水旱虫蝗,则举家追追无所望矣。今居官者,不念吾民之艰,竟至削剥而虐害之,甚矣而无心肝。今颁此书于中外,食禄者知所以恤吾民哉!
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并提高官府的办事效能,朱元璋尽可能地压缩各级衙门及官吏的数目。据洪武四年(1371)年底统计,全国设置府一百四十一个,州一百九十二个,县一千零一十三个,共一千三百四十六个,官员四千四百九十三人。而到了洪武十三年(1380),即过了不到十年,京城六部官吏,总共剩下五百四十八人。全国文职官吏,也不过五六千人,每个县平均只养活五六个不稼不穑的官吏。
此外,对官员的俸禄,朱元璋也作了多次的修改。洪武二十五年(1392)最终定制为: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一个正七品知县,月俸米只有七点五石,年俸九十石。从九品县主簿月俸五石,年俸六十石,只相当于一个四十亩田的农户的进益。维持一个家庭的温饱绰绰有余,要想置田殖产,生活奢华,那就非靠贪污勒索不可。
有一个故事说:宋朝有宋郊、宋祁两兄弟,双双官居一品。人称“一品大小宋”。但大宋节俭,小宋奢华。有一天,大宋听到小宋府邸里歌喧哗,就劝止道:“老弟,难道忘了我们在寒舍苦读的清苦吗?”小宋答道:“哥哥,难道忘了我们寒舍苦读是为了什么吗?”对这个不乏幽默感的故事,朱元璋深为惕厉。他知道,读书做官,光宗耀祖,锦衣玉食,是读书人的普遍心态。为了不使官员贪赃枉法。新上任的州县官员及其家属,由朝廷拨给绸绢、罗、布及路途盘费。因为新授地方官吏多为布衣,倘若不予以资助,难免侵夺百姓。预先给以补助,正是养廉之意。这样一来,既不“虚费天禄”,又使官吏们衣食无忧,一心为朝廷管好百姓。朱元璋知道,要想让官场清水泠泠,官吏们不贪不占,个个两袖清风,并非易事。
为此,凡是要求臣下做到的,朱元璋都尽量自己先做到。他在遍施激劝、约束、警诫等手段之外,大力推行严刑峻法,不惜在贪官污吏的脖子上,横上一柄利剑!
为了加强对官吏激劝、约束,朱元璋命令对官员进行认真的考核。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考语分称职、平常和不称职三等。称职者升,不称职者降,平常者复职或平调。洪武十八年(1385)对全国四千一百一十-七名地方官进行了全面考核。结果是:称职的四百三十五人,不称职的四百七十一人,平常的二千八百九十七人,贪污的一百七十一人,茸(没有办事能力)的一百四十三人。称职的只占百分之十强,足见考核之严格。
除了一般考绩之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地方官每隔三年,要入京朝觐,向皇帝述职。除了皇帝亲自接见外,照例还要赐宴。考核称职的,赐宴时坐着吃,平常的,有宴无座——站着吃,不称职的,无宴无座,排着队守在门口,看着人家吃。等到里面酒足饭饱退席后,方许离开。凡是称职而又做了好事的,把事迹书写在家乡的“旌善亭”里;做了坏事的,则书写于“申明亭”。让父母妻子荣辱与共,让家乡百姓传美传刺,口赞口泯。为了同样的目的,还在犯罪留职、复职官员家庭的大门上,张贴过错事实,以示警诫和惩罚。对于廉洁的官员,则赐米赐绢,鼓乐开道,极力张扬。廉洁的官员,即使有过失,甚至犯了法,也常常获得减刑或赦免。有的已经逮捕入狱,因为地方百姓群起吁请恳求,也可得到复职。真正做到了赏罚分明。
不仅如此,朱元璋开风气之先:不仅鼓励百姓监督本地官员,还准许民告官,甚至可以捉拿贪官污吏!自布政司至府、州、县衙门,倘若违反朝廷的规定,巧立名目,害民取财者,准许境内耆宿人等,会同乡村百姓联名赴京状奏。一旦查明属实,立即严厉处罚。这样的严厉治吏,可以说是开历代风气之先。在御制《大诰》中,朱元璋信誓旦旦地保证:
自今以后,若欲尽除民间祸患,无若乡里年高有德人等,或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三五百人,或千余人,岁终议赴京师面奏:本境为民患者几人,造民福者几人。朕必凭其奏,善者旌之,恶者移之,甚者罪之。呜呼!所在城市乡村耆民人等,肯依朕言,必举此行,即岁天下太平矣。民间若不亲发露其奸顽,明彰有德,朕一时难知,所以嘱民助我为此也。呜呼!君子目朕之言,勿坐视纵容奸恶患民。故嘱。
按照历代惯例,只有皇帝命官吏监视百姓,治理百姓。现在却是皇帝请百姓监视官吏,评论官吏,告发官吏。有冤情的官吏,也要由百姓辩诬保全。而且仿佛在哀求百姓:“助我为此”——不是命令,是帮我个忙呀!诚恳、谦逊之情,溢于言表!
对于廓清吏治,保护百姓,朱元璋可谓是煞费心机!为了防止官吏对农民的敲诈勒索,他对官吏的活动定了很多限制。严厉禁止乱摊派,乱苛敛。哪些是百姓应该负担的,哪些为朝廷法度所不允许,统统公布给老百姓。再有额外苛敛,准许百姓对官吏进行告发和扭送。连官员进京朝觐和出公差,按规定给予的路费补贴,也向老百姓公开宣布。
无奈,百姓怕官,官欺百姓,乃是几千年沿袭下来的传统痼疾。积重难返。仅凭几道命令、几纸皇帝的诏书,一时难以奏效。为此,朱元璋又作出规定:严禁官吏、皂隶下乡。如有擅自下乡扰民,准许百姓捉拿赴京。为了防止有人假冒衙门公差到乡下扰民,命令各布政司、府州县衙门,将各自吏员、皂隶的人数、姓名,张榜公布,务使周知。对百姓有公务差遣,必须将所差遣人的乡村、姓名书写到“唤民牌”上,由吏员、皂隶持牌下乡传唤。若三牌而民不至,方许遣皂隶前往勾拿。拿到之后,必须问明不至的理由。如果他们是单夫只妻,为生计而远出,或近处有急事要办理,则非民之罪。若加以罪,则属有司故意虐民!
在可能故意虐民的衙门里,朱元璋认为首恶者就是胥吏。因而他对胥吏的态度,是极其严酷的。
在元代之前,官和吏是不同的。官,是有品级的人;吏,则是各级衙门的具体办事人员。称为吏典或胥吏。在府、州、县,都设有与吏、户、礼、兵、工、刑六部相对应的六房办事吏。大小公事都要经过他们的手,许多贪赃枉法的事,就是他们亲手策划的。这是一个特别黑暗的阶层。加之把持各级衙门实权的蒙古贵族,不谙施治之道,诸事听由吏员摆布。这就更加剧了对百姓的虐害。对此,朱元璋痛心疾首:“天下衙门,没有走卒不可,没有文书也不可。然而,良家子弟一受是役,鲜有不为民害者!”
朱元璋认为,干了胥吏这一行,心术必坏,简直是天生劣质,不可造就。视他们如同娼优惰民,不准参加科举考试,富家不得与之通婚。江西布政使李宜之,招了一个小吏为婿,便被降职三级,遣到一个边远县份当了一名主簿。当时规定,在服装上胥吏不但不能穿绸着缎,而且只能用黑色,(与衙门里最低一级的‘隶’相同,故笼统称之为“皂隶”。)除少了一条绿色头巾,与娼妓优伶的装束完全相同。
朱元璋对皂隶的偏执,与他偏激残忍的性格是分不开的。他对贪官污吏打击之坚决,刑法之严酷,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在通往淮南凤阳的大路上,两行挎刀的士兵,押着长长的一队罪犯,缓缓走来。走近了才看清,犯人是被一条长绳子,像拴螃蟹似的连到一起的。他们步履蹒跚,垂头丧气,宛如被严霜打过的庄稼。大路上黄尘弥漫,每个人的肩头和帽子上,落满了厚厚的尘土。这是一群犯了贪贿罪的官员,被押到皇帝老家凤阳去服苦役的。
近年来,不断有相同的队列从这里走过,成了这条大路上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洪武四年之前,对元朝残部的战争尚在继续,朝廷抽不出更多的精力进行廉政建设。随着残元势力的消亡,经济情况的好转,贪贿之风很快刮起,而且愈演愈烈。这年三月,朱元璋发布了一道紧急警贪手谕:
元失天下,皆因官贪吏昏,崇尚虚名。朕倍尝艰辛,卓见世情。近来恶俗未移,贪贿者如蝼蚁蝇蚋,愈演愈烈,不知悔悟。自今以后,犯赃罪者,严惩不贷!
言出法随,风紧雷激。贪官污吏纷纷落网,一大批人被发配到凤阳屯种——劳动改造。到洪武九年(1376),在风阳屯种的官吏已达万余人,其中大部分犯的是贪污罪。官吏们稍有赃罪,怀中之印未暖即被逮走。官员的更替。便像飞快旋转的走马灯。结果,京城及各地衙门,官员今天补齐,明天即出现缺额。对贪贿的官员,不仅量刑奇重,而且量刑标准变动无常,往往随人而异。按《大明律》规定:犯枉法贪赃罪一百二十贯,发往北方边地充军。但有的受赃仅四十贯,即被处以流放。有的受赃一百贯,则被处以绞罪。原来规定,进士、监生初入仕途,可以三赦死罪。但合计赃钞超过四百贯,那就“仁至义尽”,非杀头不可了。无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贪官污吏冥顽不灵,朝惩而暮犯者,接连发生。恼怒的朱元璋,把律令抛到一边。命令不问贪赃多少,一经发现,一律杀头,行贿者也要流放边地……
刑严法峻,仍然有闯侥幸的“机灵鬼”,法场上隔三差五,便有贪官的人头滚动。
为此,朱元璋在接见新上任的官员时,一再提出警告:“近来,天下有司频奏缺员。为何朝廷及时选补不久,有司又复奏缺?犯罪罢黜者,为何如此之众?尔等为何不将作奸之心变为行善之心?国家俸禄如井泉,汲而不竭,彼等却不思守法以保之,欺人欺天,竟为赃利。贪贿的钱就是汗牛充栋,一旦发觉,立即充公,又何必狗苟蝇营?汝等宜鉴前非,勉于为善,则永保禄位矣!”
除了坚持不懈地有案即查,有贪即惩,还搞集中打击。朱元璋亲手搞了两个震惊全国的大案——空印案和郭桓案。
牵累众多的“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
朱元璋登基后,制定了一种月报制度,各地的户口、钱粮、学校、讼狱等,府州县要逐月统计上报。后来,由于太麻烦,洪武六年(1373)改为季报和岁报。除了逐级上报,各府州县及布政司每年年终,还要将户口钱粮等事项向户部呈报。为了表示至公无私,确凿精到,要求所有上报账目,都要精确到分、厘、毫、丝。如此胶柱鼓瑟,地方与户部的账目,很难丝丝入扣、分毫不爽。因此,遭到户部驳回的事,不断发生。各地只得在京城重新登造一次账目。这个新账,必须用原报衙门的大印。而从京城返回本地用印,有的要往返数百里、数千里,甚至上万里。不但备极辛苦,而且拖延时日。报账官吏只得带上预先盖好印章的空白文书,在京城里做账。这是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并非为了贪贿,但朱元璋却认定是各地方官员和中书省勾结作弊,欺骗愚弄自己!
“哼,胆大包天!不但将朕的谆谆教诲置若罔闻,而且联手作弊,欺骗朕躬。这简直是一群奸诈赃利之徒!”他牙齿咬得咯咯响。“把有关人员,统统抓起来,立即处死。凡是参与其事的吏员,各杖一百,充军到边远地方!”
朱皇帝一言既出,上万颗人头,顷刻间无辜落了地!
空印文书的出现,是得到中书省和御史台的默认的。现在皇帝暴怒,谁也不敢站出来澄清事实。惟一敢于站出来说公道话的,是一个名叫郑士利的布衣。此公有感于许多官吏死得太冤枉,不惜冒死上书,希望澄清事情原委,为冤死者辩冤。朱元璋看了上书后,竟然被说服了,认为郑士利情真意切,有理有据。自己做得太冒失,杀害了许多无辜的官员!
朱元璋本来决定奖励这个仗义执言的布衣,但随后从中书省得知,郑士利的哥哥乃是湖广按察司佥事郑士元,刚刚受空印案牵连而死。朱元璋的态度立刻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好嘛!朕以为这个郑士利是出以公心,维护大明基业,原来是在为他的哥哥喊冤叫屈呀。这样假公济私的人,留着何用?跟他的哥哥一样一一抓起来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