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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卷翰苑进劄状十三首(第1页)

第一百一十二卷翰苑进劄状十三首

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嘉祐四年三月①

臣闻洽天下者,在知用人之先后而已②。用人之法,各有所宜,军旅之士先材能,朝廷之士先名节。军旅主成功,惟恐其不趋赏而争利,其先材能而后名节者,亦势使之然也。朝廷主教化,风俗之薄厚,治道之汙隆,在乎用人。而教化之於下也,不能家至而谆谆谕之,故常务尊名节之士,以风动天下而耸励其偷薄。夫所谓名节之士者,知廉耻,修礼让,不利於苟得,不牵於苟随,而惟义之所处。白刃之威有所不避,折枝之易有所不为,而惟义之所守。其立於朝廷,进退举止皆可以为天下法也。其人至难得也,至可重也。故其为士者③,常贵名节以自重其身④;而君人者,亦常全名节以养成善士。

伏见陛下近除前御史中丞包拯为三司使,命下之日,中外喧然⑤,以谓朝廷贪拯之材,而不为拯惜名节。然犹冀拯能执节守义,坚让以避嫌疑,而为朝廷惜事体。数日之间,遽闻拯已受命,是可惜也,亦可嗟也。拯性好刚,天姿峭直,然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至如逐其人而代其位,虽初无是心,然见得不能思义。此皆不足怪。若乃嫌疑之迹,常人皆知可避,而拯岂独不思哉?昨闻拯在台日,常自至中书,诟责宰相,指陈前三司使张方平过失,怒宰相不早罢之。既而台中寮属相继论列,方平由此罢去,而以宋祁代之。又闻拯亦曾弹奏宋祁过失,自其命出,台中寮属又交章力言⑥,而祁亦因此而罢,而拯遂代其任。此所谓蹊田夺牛,岂得无过?而整冠纳履,当避可疑者也。如拯材能资望,虽别加进用,人岂为嫌⑦?其不可为者,惟三司使尔。非惟自涉嫌疑,其於朝廷所损不细,臣请原其本末而言之。

国家自数十年来,士君子务以恭谨静慎为贤。及其弊也,循默苟且,颓惰宽弛⑧,习成风俗,不以为非,至於百职不修,纪纲废坏。时方无事,固未觉其害也。一旦黠虏犯边,兵出无功,而财用空虚,公私困弊,盗贼并起,天下骚然。陛下奋然感悟⑨,思革其弊,进用三数大臣,锐意於更张矣。於此之时,始增置谏官之员,以宠用言事之臣,俾之举职。由是修纪纲而绳废坏,遂欲分别贤不肖,进退材不材。而久弊之俗,骤见而骇,因共指言事者而非之,或以谓好讦阴私,或以为公相倾陷,或谓沽激名誉,或谓自圆进取,群言百端,几惑上听。上赖陛下至圣至明⑩,察见诸臣本以忘身徇国,非为己利,谗间不入,遂荷保全。而中外之人,久而亦渐为信。自是以来,二十年间,台谏之选,屡得谠言之士。中间斥去奸邪,屏绝权幸,拾遗救失,不可胜数。是则纳谏之善,从古所难,自陛下临御以来,实为盛德,於朝廷补助之效,不为无功。今中外习安,上下已信,纤邪之人凡所举动,每畏言事之臣,时政无巨细,亦惟言事官是听。原其自始开发言路,至於今日之成效,岂易致哉!可不惜哉!夫言人之遇似於徼讦,逐人之位似於倾陷,而言事之臣得以自明者,惟无所利於其间尔,而天下之人所以为信者,亦以其无所利焉。今拯并逐二臣,自居其位,使将来奸佞者得以为说而惑乱主听,今后言事者不为人信而无以自明。是则圣明用谏之功,一旦由拯而坏。夫有所不取之谓廉,有所不为之谓耻。近臣举动,人所仪法,使拯於此时有所不取而不为,可以风天下以廉耻之节。而拯取其所不宜取,为其所不宜为,岂惟自薄其身,亦所以开诱他时言事之臣,倾人以觊得,相习而成风。此之为患,岂谓小哉!然拯所恃者,惟以本无心耳。夫心者,藏於中而人所不见;迹者,示於外而天下所瞻。今拯欲自信其不见之心,而外掩天下之迹,是犹手探其物,口云不欲,虽欲自信,人谁信之?此臣所谓嫌疑之不可不避也。况如拯者,少有孝行,闻於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但其学问不深,思虑不熟,而处之乖当,其人亦可惜也。伏望陛下别选材臣为三司使,而处拯他职,置之京师。使拯得避嫌疑之迹,以解天下之惑,而全拯之名节,不胜幸甚。臣叨尘侍从,职号论思,昔尝亲见朝廷致谏之初甚难,今又复见陛下用谏之效已著,实不欲因拯而坏之者,为朝廷惜也。臣言狂计愚,伏俟诛戮。

①此篇诸本载《奏议集》卷十五。又“三月”原脱,据周本、丛刊本补。

②“知用人之”,《长编》作“用人知”。

③“故其”,《文鉴》作“故”字,《长编》无此二字。

④“常”,《长编》作“当”。又《长编》无“自”字。

⑤“中外”,《长编》作“外议”。

⑥“寮”,原误作“察”,据周本、丛刊本、《文鉴》、《长编》改。

⑦“为嫌”,《长编》作“问言”。

⑧“颓”,《长编》作“偷”。

⑨“陛下奋然”,周本、丛刊本校:“四字一作‘天子’。”《长编》仅作“陛下”二字。

⑩《长编》无“至圣”二字。

《长编》无“以”字。

“善”,周本、丛刊本校:“一作‘臣’。”

《长编》无“於”字,下句同。

“圣明”,《长编》作“圣朝”。

“本无”,周本、丛刊本校:“一作‘无本’。”

乞与尹构一官状嘉祐四年

右臣等伏见故起居舍人、直龙图阁尹洙,文学议论,为当世所称;忠义刚正,有古人之节。初蒙朝廷擢在馆阁,而能不畏权臣,力排众党,以论范仲淹事,遂坐贬黜。其后元昊僭叛,用兵一方。当国家有西顾之忧,思得材谋之臣,以济多事。而洙自初出师,至於元昊纳款,始终常在兵间,比一时之人,最为宣力。而群邪丑正,诬构百端,卒陷罪辜,流窜以死。向蒙陛下仁圣恩怜二层其冤枉,特赐清雪,俾复官资。足以感动群心,劝励忠义。今洙孤幼并在西京,家道屡空,衣食不给。洙止一男构,年方十余岁,惮然无依,实可嗟恻。伏见将来祫享大礼,在近群臣皆得奏荫子孙。伏望圣慈录洙遗忠,悯洙不幸,特赐其子一官,庶沾寸禄,以免饥寒,则天地之仁,幽显蒙德。臣等忝列侍从,愧无献纳,苟有所见,不敢不言。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举丁宝臣状嘉祐四年

右臣窃见太常丞、湖州监酒务丁实臣①,前任知端州日,因遭侬智高事停官,叙理监当。方智高攻劫岭南,州县例以素无备御,官吏各至奔逃。如闻当时独宝臣曾捉得智高探事人②,便行斩决,及曾鬬敌。朝廷以其如此,故他人皆夺两官,独宝臣只夺一官,以此见其比众人情理之轻。臣伏见宝臣履行清纯,颇有官业。惟海贼遽至,力屈致败,出於不幸。今者伏遇祫享恩赦,欲望圣慈特与不候监当满任,牵复官资,就移一亲民差遗。如后犯入己赃,臣甘当同罪。谨具奏闻,伏候敕旨。

①“务”,周本、丛刊本校:“一作‘税’。”

②“如”,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兼’。”

乞免举台官劄子嘉祐四年

臣近准敕,为见阙台官,下学士院令臣与孙抃等同共保举两人闻奏者。伏以学士之职,置自有唐,初以文辞供奉人主,其后渐见亲信,至於朝廷机密及大除拜,每被询访,皆与参决。当时居是职者,选择既精,信任亦重。下至五代,莫不皆然。国朝遵用唐制,尤重其任。自比年以来,选用之际,时容缪滥,职以人废,官以人轻。往时台官阙人,只命学士一员独举。今乃令三人共举。若以为俱可信,则一员足以公举。若以为俱不可信,则虽众举,亦岂为得人?若以为有可信有不可信者,则自宜舍不可信者,专委可信者。其不可信者既不称职,罢黜之可也。以臣思之,朝廷所以遽改旧制,而学士不足取信,皆由用非其人,如臣是也。今在院学士三员,孙抃、胡宿各曾独举台官,朝廷尝所取信,惟臣未曾举人。伏念臣材识庸暗,不能知人。使臣随众署名,则臣实为耻。欲三人所见皆一,则理必不能。欲望圣慈免臣共举,却依旧制,只命学士一员专举。况孙抃、胡宿,尝曾举官,可以不疑。如以臣为不可独任,乞候将来续有台官员阙,更不差臣专举。非敢避事,直以任非其材,不足取信,致烦朝廷改更旧制,以此不敢不言。今取进止。

荐布衣苏洵状①嘉祐五年

右臣猥以庸虚,叨尘侍从,无所裨补,常愧心颜。窃慕古人荐贤推善之意,以谓为时得士,亦报国之一端。往时自国家下诏书戒时文,讽励学者以近古,盖自天圣迄今二十余年,通经学古、履忠守道之士,所得不可胜数。而四海之广,不能无山岩草野之遗,其自重者既伏而不出,故朝廷亦莫得而闻,此乃如臣等辈所宜求而上达也。伏见眉州布衣苏洵,履行淳固②,性识明达,亦尝一举有司,不中,遂退而力学。其论议精於物理而善识变权,文章不为空言而期於有用。其所撰《权书》、《衡论》、《几策》二十篇,辞辩闳伟,博於古而宜於今,实有用之言,非特能文之士也。其人文行久为乡间所称,而守道安贫,不营仕进,苟无荐引,则遂弃於圣时。其所撰书二十篇,臣谨随状上进。伏望圣慈下两制看详,如有可采,乞赐甄录。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①此篇诸本载《奏议集》卷十四。

②“淳固”,《文粹》作“纯固”。

论许怀德状嘉祐五年

右臣今月初四日当直,准内降许怀德让恩命表一道撰批答。臣勘会昨来许怀德祫享加恩,自合两表陈让,只曾投进一表,批答后,更不曾进第二表。稽停至今,四十余日,制书留在阁门,既不受命,又不陈让。直至今来移镇,方於让表内因带引叙前来祫享加恩,乞并寝二命。盖怀德以祫享例加恩命为轻,所以更无表让,却於今来表内,因带叙陈。其前来恩制,久已稽留,不让不受,显是轻侮朝廷,违慢君命。阁门无所申举,台司、风宪亦无弹纠。况怀德身是将臣,职典禁街,敢此违废国家典制,罪大不恭。其批答,臣未敢撰辞,乞下所司勘劾怀德,正以典刑,庶肃朝纲,以戒不恪。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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