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每年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五)流入与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
1.流入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具体职责: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登记工作,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流出地党组织的责任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确定专人与外出流动党员保持联系,督促流动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督促他们主动与所到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注意帮助他们解决家里的后顾之忧。各有关党组织要对已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是否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普遍进行一次跟踪寻访。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在流入地落实组织关系、发挥党员作用等情况。
对本地流出党员流向较为集中的地方,可与流入地党组织协商签署共管协议,或采取派人走访、电话寻访等方式,加强协作与共管。流出地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专门建立党组织的,要主动将流动党员名单抄送流入地党组织备案,条件成熟后应当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和领导。”
(六)常见问题的处理
1.《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必要性中央组织部于1994年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这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试行这一制度,将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2.《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用途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证明,是流动党员身份和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流动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对象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外出务工经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而应继续执行有关规定:(1)短期(6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6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管理。
4.《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应注意问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应注意以下问题:(1)《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等部委严格按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
(2)《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设定的编码进行统一编号,经流出地基层党委盖章后,由党支部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发证时间、外出原因、流向、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5.《流动党员活动证》填写有关内容(1)“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接收流动党员时查验填写。
(2)“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在持证党员离开时查验、填写。主要填写该党员在流入地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
(3)“年审(查验)”栏,由年审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负责填写。年审应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每年一次,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
(4)“党支部盖章或支部书记签章”栏填写时,党支部有公章的须加盖公章,没有公章的可由支部书记个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