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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五十七食治门 总论(第9页)

作症

野猪青蹄不可食。及兽赤足者不可食。野兽自死者。伏地不可食。兽有岐尾不可食。家兽自

丹雄鸡肉。味甘微温无毒。主女子崩中。漏下赤白沃。补虚温中。能愈久伤之疮不瘥者。

鸡肉獭肉共食之。成遁尸注。药所不能治。食鸡子啖生葱。变成短气。鸡肉犬肝肾共食之人。生葱共鸡犬肉食之。令人谷道。终身流血。乌鸡肉合鲤鱼肉食。生痈疽。鸡兔犬肉共必泄利。野鸡肉共家鸡肉食之。成遁尸。尸鬼缠身。四肢百节疼痛。小儿五岁以下。

断者。勿食鸡肉。二月勿食鸡子。令人常恶心。丙午日食雉肉。丈夫烧目首女人死血妄四月勿食暴鸡肉。作内疽。在胸腋下出疮孔。丈夫少阳。妇人绝孕。虚劳乏气。八月勿肉。伤人神气。

雉肉。味酸微寒无毒。补中益气。止泄利。久食令人瘦。嘴主蚁蝼。黄帝云。八月建酉日。

白鹅脂。主耳卒聋。消以灌耳。毛翎攻水毒。肉味辛平。利五脏。

肪。味甘平无毒。主风虚寒热。肉补虚乏。除寒热。利脏腑。及水道。黄帝云。六月勿食

鸳鸯肉。味苦微温无毒。主疮。清酒浸之。炙令热。以薄止。亦炙服之。又治梦思慕者。

雁肪。味甘平无毒。主风挛拘急。偏枯。血气不通利。肉味甘平无毒。久服长发鬓眉。

益气

越燕屎。味辛平无毒。主杀蛊毒鬼注。逐不祥邪气。破五癃。利小便。熬香用之。治口疮。

黄帝云。十一月勿食鼠肉。损人神气。

石蜜。味甘平。微寒无毒。主心腹邪气。惊痫痉。安五脏。治不足。益气补中。止腹痛。

聪明耳目。久服强志。轻身不饥。耐老延年神仙。一名石饴。白如膏者良。是今诸山崖处。

。味

蝮蛇肉。平有毒。酿酒止癞疾。诸凡痿痹。心腹痛。下结气。主益精气。强男子阳道。

交接

HT鱼。味甘无毒。主百病。

鳗鲡鱼。味甘大温有毒。主五痔漏。杀诸疾。

鱼肉。味大温。黑者无毒。主补中养血。治沈唇。五月五日取。头骨平无毒。烧服止久

鳝鱼。平无毒。主少气吸吸。足不能立地。黄帝云。四月勿食蛇肉鳝肉。损神害气。

乌贼鱼骨。味咸微温无毒。主女子漏下赤白。经汁并闭。阴蚀肿痛。寒热症瘕。无子。

惊气

鲤鱼肉。味甘平无毒。主咳逆上气。黄胆止渴。黄帝云。食桂竟。食鲤鱼害人。腹中宿症病

鲫鱼。味甘平无毒。主一切疮。烧作灰。和酱汁敷之。三二日。又去肠痈。黄帝云。鱼白目

绝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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