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
曰:“天与之。”
“天与之者,谆谆①然命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
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②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③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沤歌者,不沤歌尧之子而沤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④,践天子位焉。而(5)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注释】
①谆谆:反复叮咛。②暴:显露,公开。③南河:舜避居处,在今山东濮县东二十五里,河在尧都之南,故称南河。④中国;这里指帝都。⑤而:如。
【译文】
万章说:“尧把天下交给了舜,的确有这回事吗?”
孟子说:“不是这样。天子不能把天下交给别人。”
万章说:“那么舜得到天下,又是谁给他的呢?”
孟子说:“是天给他的。”
万章说:“天把天下给他,是先谆谆教导他然后再给他吗?”
孟子说:“不是的。天不说话,是用行为和事来暗示他的。”
万章说:“怎样用行为和事件暗示呢?”
孟子说:“天子能把人推荐给天,可不能让天给人天下。诸侯能把人推荐给天子,可不能让天子给人诸侯之位。大夫能向诸侯推荐人,可也不能让诸侯给人大夫之位。过去尧把舜推荐给天天就受了,在民间公布,老百姓也接受了。所以说天不说话,用行为与事件暗示他罢了。”
万章说:“请问,向天推荐天接受了,在民间公布老百姓也接受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孟子说:“派他主持祭祀而各种神都愿意享受祭品,这就是天接受他。让他主持事务事情办得很好,老百姓很安乐,这就是老百姓接受他。是上天把天下给了他,是人民把天下给了他,所以说,‘天子不能把天下送给别人。舜帮助尧治理天下二十八年,这不是单凭人力就能做到的,这是天意。尧去世了,三年的丧期结束,舜回避尧的儿子,一直到了南河之南。可天下人要朝拜天子的,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却去舜那里;打官司的人,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却去舜那里:唱歌的人,也不歌颂尧的儿子却歌颂舜。所以说这是天意。这之后他才到中原,登上天子之位。如果舜住着尧的宫殿,逼迫尧的儿子,则是篡夺,不是天给的。《太誓》上说:‘天的眼睛就是百姓的眼睛,天的耳朵实际上就是百姓的耳朵。’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第六章
【原文】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
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
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而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①未立,外丙②二年,仲壬四年。太甲③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注释】
①太丁:汤的太子,未得立而死。
②外丙:太丁的弟弟。下文件壬也是太丁的弟弟。
③太甲:太丁之子。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