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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果然贴心 水果与细节养生(第3页)

荔枝中含大量的果糖,果糖经胃肠道黏膜的毛细血管很快吸收入血后,必须由肝脏内的转化酶将果糖转化为葡萄糖,才能直接为人体所利用。若荔枝与动物肝脏同时食用,会降低肝脏营养的吸收率。

荔枝含有维生素C,与胡萝卜及黄瓜同食易破坏维生素C,使营养价值降低。

7.柿子与海带、白薯

柿子含有大量的鞣酸,海带中的钙离子可与鞣酸结合,生成不溶性结合物,二者同食,会影响消化吸收,引发胃肠不适。

柿子味甘、性寒,能清热生津、润肺。白薯味甘、性平,补虚益气,强肾健脾。但若是二者同食,胃里会产生大量胃酸,柿子在胃酸的作用下会产生沉淀,沉淀物积结在一起,就容易引发胃柿石症,对身体有害。

8.柿子与蟹、鱼、虾

柿子含有大量的鞣酸,不宜与高蛋白的食品如蟹、鱼、虾等一起吃,因为鞣酸遇蛋白质就会凝固,形成沉淀,聚在胃或肠中便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不思饮食等症状,俗称“柿胃团症”。

9.柿子与酒

《本草纲目》中记载:“饮酒食红柿,令人易醉或心痛欲死。”酒味甘辛微苦,性大热有毒。柿子性寒,故二者不宜同食,往往饮酒时,多用肉类等菜肴下酒,蛋白质食物则与柿相克,形成凝块。又酒类入胃刺激肠道分泌增加,柿中鞣酸与胃酸相遇,又形成稠粘状物质,易与纤维素绞结成团,形成柿石,造成肠道梗阻,“柿可解酒”之说,不可信。

10.石榴与海鲜、胡萝卜

若吃石榴的同时吃海鲜,则可能出现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症状。因为石榴中含有鞣酸,遇到水产品中的蛋白质,会沉淀凝固,形成不容易消化的物质。同时鞣酸还有收剑作用,能抑制消化液的分泌,使凝固物质长时间滞留在肠道内,进而引起发酵。所以,吃海鲜后,应间隔4小时以上再吃石榴。

胡萝卜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同食,石榴含有维生素C,同食易破坏维生素C,使营养价值降低。

11.山楂与海鲜、南瓜

山楂中含有鞣酸,易与海鲜食品中的蛋白质结合成鞣酸蛋白,不易消化,从而引起便秘、腹痛、恶心等症状。

山楂富含维生素C,南瓜中则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二者同食,会破坏山楂中的维生素C,降低营养价值。

12.葡萄与海味、骆驼肉

因葡萄中含果酸较多,与海味同食,会降低海味中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而且海味中的钙质和果酸易结合成不易消化的物质,会刺激胃肠道。

葡萄营养丰富,其性寒凉,骆驼肉性甘、温,有下气的功效,若二者同食,易引发热病。

13.柠檬与牛奶

柠檬中含有丰富的果酸,牛奶含丰富的蛋白质,若二者同时食用,会影响消化吸收,因为果酸会导致蛋白质凝固。

14.芒果与大蒜

大量进食芒果,会使皮肤发黄,并对肾脏造成损害。据前人经验,食用芒果同时,若食用大蒜等辛辣食物,也会导致皮肤发黄。

15.木瓜与胡萝卜

因为胡萝卜中的分解酶会破坏木瓜中的维生素,阻碍人体对维生素的正常吸收。

16.猕猴桃与动物肝脏、黄瓜

猕猴桃富含维生素C,黄瓜中的维生素C分解酶有破坏猕猴桃中维生素C的作用,动物肝脏可使猕猴桃中的维生素C氧化,所以三者不宜同食。

17.核桃与野鸡、白酒

核桃油腻滑肠,并且易生痰助火,泄泻者、痰多咳嗽及阴虚有热者忌食,野鸡肉性味甘烈,核桃与野鸡肉同时食用,更易生痰助火。

《开宝本草》中记载:“饮酒食核桃令人咯血。”核桃性热,多食生痰动火,而白酒也属甘辛大热之品,二者同食,易导致血热。特别是有咯血宿疾的人,更应禁食。如支气管扩张、肺结核患者,饮白酒即可引起咯血,不与核桃共食,亦可致病。

18.梨与螃蟹、蜂蜜

生梨性冷,螃蟹也属性寒之物,若二者同食会引起呕吐、腹泻,损伤肠胃。

19.李子与青鱼、鸡蛋

《本草纲目》中记载:“李与青鱼相反,不可同食。”青鱼中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及烟酸、矿物质等,性味甘平,可益气化湿。而李子性温,可助湿生热,故两者不可同食,否则容易导致消化不良。

《本草纲目》中还记载:“李子不可与鸡子同食。”李子与鸡蛋大量同食不利,其原因在于李子偏热,多食使腹胀发虚热。

20.大枣与蟹、虾

大枣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蟹肉中含有大量的优质蛋白质和生物活性物质,若二者同食会引起化学反应,降低营养价值。

虾肉中含有五价砷,它会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转化为一种名为三价砷的有毒物质,因此二者不要同时食用。

21.大枣与胡萝卜、黄瓜、鳝鱼

胡萝卜含有抗坏血酸酵酶,黄瓜中含有维生素分解酶,两种成分都能够破坏大枣中的维生素C。大枣不能与鳝鱼同煮食用,否则易引起脱发。

22.大枣与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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