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温热,内含多种激素,而蒜的性味与葱相近,可辛温助火,故二者不可同食,否则易生热而伤身。《本草纲目》中记载:“鸡不可合胡蒜食之。”
狗肉性热,温补,大蒜辛热有刺激性,二者同食助火,容易损人,特别是火热阳盛体质的人更应忌食。《本草纲目》中记载:“狗肉同蒜食,损人。”
5.生葱与蜂蜜、鸡肉、狗肉
蜂蜜性味甘平,内含比较复杂的营养成分,如葡萄糖、果糖、蛋白质、维生素等,而且还含有比较复杂的有机酸和多种酶。当吃生葱时,如果同食蜂蜜,蜂蜜中的有机酸、酶类就会遇到生葱中的含硫氨基酸等,从而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有毒物质的出现,引起腹泻。同时,蜂蜜甘缓濡润,可通便润燥,如果同时食用辛温之品,则导泻更甚。《本草纲目》中记载:“生葱同蜜食作下痢。”
鸡肉性味甘温,而且富含多种激素,其性偏热,易引发诸病;而生葱辛温助火,故二者不可同食,否则易生热而伤身。《本草纲目》中记载:“生葱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狗肉性热,壮阳助火,葱性辛温发散,利窍通阳,因此二者同食,益增火热,极为伤身。
6.生姜与牛肉、兔肉、猪肉
生姜性味辛温,一般阴虚内热者都应忌食。如果将生姜与性味甘温的牛肉配食,无疑是火上加油,致使人体内热升火盛,导致各种热痛病症发生。《本草纲目》中记载:“牛肉合生姜同食损赤。”
生姜属热性食品,辛辣性热,而兔肉酸寒,性冷,味性相反,同食易致腹泻。《本草纲目》中记载::“兔肉不可与姜同食,成霍乱。”
生姜不可与猪肉同食,否则会导致皮肤水泡火诊。《本草纲目》中记载::“猪肉不可与生姜同食,致水泡。”
7.胡萝卜与萝卜、酒
将胡萝卜、萝卜一起调凉菜或一起炖食的烹调方法,会导致其中一种萝卜营养价值的降低。此外,这种烹调方法还会诱发“内战”,这是因为萝卜中维生素C的含量很高,而胡萝卜中则含有一种对抗维生素C的分解酶,可破坏萝卜中的维生素C。二者相遇,使萝卜中的维生素C损失惨重,其营养价值自然也就大打折扣。
最近,美国食品专家告诫人们:酒与胡萝卜同食是很危险的。专家指出,因为胡萝卜中丰富的β胡萝卜素与酒精一同进入人体,就会在肝脏中产生毒素,从而引起肝病。特别是在饮用胡萝卜汁后不要马上去饮酒。
8.萝卜与橘子、人参
萝卜会产生一种抗甲状腺的物质硫氰酸,如果同时食用大量的橘子、苹果、葡萄等水果,水果中的类黄酮物质在肠道经细菌分解后就会转化为抑制甲状腺作用的硫氰酸,进而诱发甲状腺肿大。
人参可以补元气,而萝卜通气消食,会加快排泄人参的营养成分,影响人参的滋补作用。
9.菜花与猪肝、笋瓜
菜花含有丰富的纤维素,易与猪肝中的铜、铁、锌等元素形成不易消化的物质,影响人体对微量元素的吸收。
菜花富含维生素C,而笋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易将菜花的营养破坏掉,因此二者不宜同食。
10.番茄与鱼肉、黄瓜
番茄含有大量维生素,与鱼肉同食,食物中的维生素C会对铜析出产生抑制作用。
番茄中含有大量维生素C,有增强机体抵抗力、防治坏血病、抗感染等作用。而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同食可使其中的维生素C遭到破坏。
11.苋菜与蕨粉、牛奶
蕨粉含的维生素B1分解酶,会破坏苋菜中的维生素B1,造成营养缺失。
牛奶不宜与苋菜同时食用,因为牛奶中含有丰富的钙质,苋菜会影响钙的吸收。
12.冬瓜与鲫鱼、滋补药
冬瓜和鲫鱼一起吃会发生脱水现象,可以及时补充水分,或者饮用空心菜汁来解决。
冬瓜和滋补药一起吃,会降低滋补效果,达不到滋补目的,所以,服用滋补药时要避开冬瓜。
13.菠菜与鳝鱼
鳝鱼的食物药性味甘大温,因此可补中益气。而菠菜则性甘冷而滑,下气润燥,据《本草纲目》中记载,菠菜可以“通肠胃热”。由此可见,二者食物药性的性味功能大不相协。而且鳝鱼油煎多脂,菠菜冷滑,同食也易导致腹泻,所以二者不宜同食。《本草纲目》中记载:“菠菜不宜与鳝同食,发霍乱。”
14.竹笋与羊肝
竹笋味甘微寒,与羊肝的功能性味,并无抵触之处。问题在于竹笋内存在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在与羊肝同炒时,产生了某些有害于人体的物质或破坏了其中的营养素如维生素A。竹笋羊肝偶尔配食可能并无妨碍,如多食常食则必然产生不良后果。《本草纲目》中记载:“笋与羊肝食,令人目盲。”竹笋配羊肝,令人盲目,可能与维生素A的破坏有关。
15.白菜与兔肉